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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7章 抛出科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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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27章 抛出科举制! (第3/3页)

考试?”曹操眯起双眼,从考试二字中,曹操已经能够体会到张辽的某些意图,他的心脏也猛然间似被重击了一下,“怦怦”的剧烈跳动起来。

    “对!关键那就是考试。此时我们已经有了各郡县的私塾,还有各州的公学,下面便可以就学子的管理制定一些规则甚至是律条。主公可以在各县任命教谕,各郡任命学谕,到了各州则任命学政,至于中央,可以主公亲自管理,也可以委托丞相府东曹掾管理或者命太常属下的博士祭酒管理。这些学政官员由中央直属任命,不归地方管理,亦可避免地方势力对这些学政官的渗透和腐蚀。凡是各郡县公办血糖的学子均称为童生,至于私塾学子暂时没有名称。但是他们与童生享有同等的参与考试的机会。考试的最低一级是童子试,但凡是私塾或者各郡县学子中无功名的童生均可参与。一共三场考试,包括由各县主官主持的县试、由各郡太守主持的郡试、由各郡学谕主持的院试三阶段,考题由各州学政出题。童子试三年两考,只有最终的院试合格者称可称为‘秀才’或者为避讳还是叫‘茂才’都无所谓。有了这个功名,便可以参加各州举办的考试,我称其为‘州试’。试题由中央博士祭酒或者丞相府东曹掾出题,考试在各州治所举行,每三年举行一次。凡属本州的考生或有参与考试资格的学子均可应考。考官由中央临时任命。合格者可称为‘举人’。再往上就是中央级别的考试,地点就放在京城,由太常署主持,每三年一次,可称为‘会试’。各州的举人以及拥有参与会试资格的学子均可应考,合格者称为‘贡士’,其名额则依据官吏的需求数量由丞相府东曹掾提出建议,最终由主公拍板。第一名可称为‘会元’。最后就是殿试,时间就在会试放榜十日之后,参与者只能是通过会试的学子。会试由皇帝或者丞相亲自主持,只试策问,当场交卷,参加者均称为‘进士’。到了这里,基本上全国最优秀的人才已经被挑选出来,那么就要在名义上给予他们更大的荣耀。出榜时刻将其分为三甲,一甲只有前三名:状元、榜眼和探花,均赐进士及第;二甲是三到第十名,赐进士出身;三甲则为十名以后的学子,赐同进士出身。这样一来,用如此严格的多次筛选,便可以在大体上保证了公平竞争和择优选官。更重要的是可以就此打破士族把持官员任命的途径。但是我们也不能立刻就停止察举与征辟制度,毕竟士族的利益此时还需要主公给予他们保证,以防其捣乱破坏。这就涉及到我之前说到了有资格参与会试和州试的学子,这其中州试的资格是出了童子试合格者之外还有各州公学的学子和各郡县的官员子弟一家一人,以及各县每三年可保举五名学子直接参与州试。而会试资格则除了举人之外,还有各州每三年举荐三到五名士子,但他们必须通过会试和殿试方能进入官场。这样就使的士族任命官员的资格也被控制住了。接下来也不是说就能立刻做官的,考中进士者,也只是具备了做官的资格。至于做什么官?到什么地方任职?则要由丞相府东西曹掾属和各司曹掾联合考察,最终确定并上报丞相决定后,由丞相府东曹行文分发。同时还要规定,各州、各郡县举荐参与各级考试的学子若不能够通过,则要对举荐之人给予处分。至于征辟,暂时不去动他,保留下来,也是与士族的缓和。何况征辟何人最终还是要由主公决定。如此一来,便可使得寒门子弟以及一般平民子弟均能够有机会通过一种相对公平的竞争以步入仕途,这就可以打破官场上士族子弟占据优势的局面,这不但可以促进我大汉民族的文明程度的发展,也可以在官场中引入新的既得利益集团来制衡士族。这就是我设想中的科举考试制度,不知主公意下如何?”张辽侃侃而谈,一点也没有剽窃后的羞愧。反正科举制度历史上也是在三百多年之后的隋朝才渐渐兴起,而一直到了一千多年后的明清才真正完善,那根本就是无数人智慧的结晶。这剽窃的范围一大,就没有了具体的对象,张辽也就丝毫不会有所愧疚了。

    曹操似乎听得有些呆住了,他虽然有心理准备,也没想到张辽会洋洋洒洒搞出这么一大篇文章,而且听上去似乎很是不错,只要能稳定的坚持个几十年下来,士族对中央的掣肘就能够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但是,这个问题毕竟还是很大的,曹操一时之间也无法做出决断。何况他也需要获得士族的支持,才能够将科举制度事实并推广开来。幸好张辽也考虑到了这一点,并没有要求时时科举的同时变取消察举和征辟,只不过要求被察举者也要参与考试,而征辟便是与士族妥协缓和的条件。

    “呼……”曹操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说道:“文远,此事严格保密。今晚你我再与奉孝、仲德私下商议一番后作出决定。”

    (启蒙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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