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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二八 宋纪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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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一二八 宋纪十(二) (第2/3页)

之往起之。尚之累陈上意,庆之笑曰:“沈公不效何公,往而复返。”尚之惭而止。辛巳,以尚书右仆射刘延孙为南兖州刺史。

    夏,五月,戊戌,以湘州刺史刘遵考为尚书右仆射。

    六月,壬戌,魏改元太安。

    甲子,大赦。

    甲申,魏主还平城。

    秋,七月,癸巳,立皇弟休佑为山阳王,休茂为海陵王,休业为鄱阳王。

    丙辰,魏主如河西。

    雍州刺史武昌王浑与左右作檄文,自号楚王,改元永光,备置百官,以为戏笑。长史王翼之封呈其手迹。八月,庚申,废浑为庶人,徙始安郡。上遣员外散骑侍郎东海戴明宝诘责浑,因逼令自杀,时年十七。

    丁亥,魏主还平城。

    诏祀郊庙,初设备乐,从前殿中曹郎荀万秋之议也。

    上欲削弱王侯。冬,十月,己未,江夏王义恭、竟陵王诞奏裁王、侯车服、器用、乐舞制度,凡九事;上因讽有司奏增广为二十四条:听事不得南向坐;剑不得为鹿卢形;内史、相及封内官长止称下官,不得称臣,罢官则不复追敬。诏可。

    庚午,魏以辽西王常英为太宰。

    壬午,以太傅义恭领扬州刺史,竟陵王诞为司空、领南徐州刺史,建平王宏为尚书令。

    是岁,以故氐王杨保宗子元和为征虏将军,杨头为辅国将军。头,文德之从祖兄也。元和虽杨氏正统,朝廷以其年幼才弱,未正位号;部落无定主,头先戍葭芦,母妻子弟并为魏所执,而头为宋坚守无贰心。雍州刺史王玄谟上言:“请以头为假节、西秦州刺史,用安辑其众。俟数年之后,元和稍长,使嗣故业。若元和才用不称,便应归头,头能藩扞汉川,使无虏患,彼四千户荒州殆不足惜。若葭芦不守,汉川亦无立理。”上不从。

    孝武帝孝建三年(丙申、四五六年)

    春,正月,庚寅,立皇弟休范为顺阳王,休若为巴陵王。戊戌,立皇子子尚为西阳王。

    壬子,纳右卫将军何瑀女为太子妃。瑀,澄之曾孙也。甲寅,大赦。

    乙卯,魏立贵人冯氏为皇后。后,辽西郡公朗之女也;朗为秦、雍二州刺史,坐事诛,后由是没入宫。

    二月,丁巳,魏主立子弘为皇太子,先使其母李贵人条记所付托兄弟,然后依故事赐死。

    甲子,以广州刺史宗悫为豫州刺史。故事,府州部内论事,皆签前直叙所论之事,置典签以主之。宋世诸皇子为方镇者多幼,时主皆以亲近左右领典签,典签之权稍重。至是,虽长王临藩,素族出镇,典签皆出纳敎命,执其枢要,刺史不得专其职任。及悫为豫州,临安吴喜为典签。悫刑政所施,喜每多违执,悫大怒,曰:“宗悫年将六十,为国竭命,正得一州如斗大,不能复与典签共临之!”喜稽颡流血,乃止。

    丁零数千家匿井陉山中为盗,魏选部尚书陆真与州郡合兵讨灭之。

    闰月,戊午,以尚书左仆射刘遵考为丹杨尹。

    癸酉,鄱阳哀王休业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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