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卷一二八 宋纪十(二)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最新网址:wap.wbshuku.com
    卷一二八 宋纪十(二) (第1/3页)

丞相义宣走至江夏,闻巴陵有军,回向江陵,众散且尽,与左右十许人徒步,脚痛不能前,僦民露车自载,缘道求食。至江陵郭外,遣人报竺超民,超民具羽仪兵众迎之。时荆州带甲尚万余人,左右翟灵宝诫义宣使抚慰将佐,以“臧质违指授之宜,用致失利。今治兵缮甲,更为后图。昔汉高百败,终成大业……”而义宣忘灵宝之言,误云“项羽千败”,众咸掩口。鲁秀、竺超民等犹欲收余兵更图一决;而义宣惛沮,无复神守,入内不复出,左右腹心稍稍离叛。鲁秀北走,义宣不能自立,欲从秀去,乃携息慆及所爱妾五人,着男子服相随。城内扰乱,白刃交横,义宣惧,坠马,遂步进;竺超民送至城外,更以马与之,归而城守。义宣求秀不得,左右尽弃之,夜,复还南郡空廨;旦日,超民收送刺奸。义宣止狱户,坐地叹曰:“臧质老奴误我!”五妾寻被遣出,义宣号泣,语狱吏曰:“常日非苦,今日分别始是苦。”鲁秀众散,不能去,还向江陵,城上人射之,秀赴水死,就取其首。

    诏右仆射刘孝孙使荆、江二州,旌别枉直,就行诛赏;且分割二州之地,议更置新州。

    初,晋氏南迁,以扬州为京畿,谷帛所资皆出焉;以荆、江为重镇,甲兵所聚尽在焉;常使大将居之。三州户口,居江南之半,上恶其强大,故欲分之。癸未,分扬州浙东五郡置东扬州,治会稽;分荆、湘、江、豫州之八郡置郢州,治江夏;罢南蛮校尉,迁其营于建康。太傅义恭议使郢州治巴陵,尚书令何尚之曰:“夏口在荆、江之中,正对沔口,通接雍、梁,实为津要。由来旧镇,根基不易,旣有见城,浦大容舫,于事为便。”上从之。旣而荆、扬因此虚耗,尚之请复合二州,上不许。

    戊子,省录尚书事。上恶宗室强盛,不欲权在臣下;太傅义恭知其指,故请省之。

    上使王公、八座与荆州刺史朱修之书,令丞相义宣自为计。书未达,庚寅,修之入江陵,杀义宣,幷诛其子十六人,及同党竺超民、从事中郎蔡超、咨议参军颜乐之等。超民兄弟应从诛,何尚之上言:“贼旣遁走,一夫可擒。若超民反复昧利,卽当取之,非唯免愆,亦可要不义之赏。而超民曾无此意,微足观过知仁。且为官保全城府,谨守库藏,端坐待缚。今戮及兄弟,则与其余逆党无异,于事为重。”上乃原之。

    秋,七月,丙申朔,日有食之。

    庚子,魏皇子弘生;辛丑,大赦,改元兴光。

    丙辰,大赦。

    八月,甲戌,魏赵王深卒。

    乙亥,魏主还平城。

    冬,十一月,戊戌,魏主如中山,遂如信都;十二月,丙子,还,幸灵丘,至温泉宫;庚辰,还平城。

    孝武帝孝建二年(乙未、四五五年)

    春,正月,魏车骑大将军乐平王拔有罪,赐死。

    镇北大将军、南兖州刺史沈庆之请老;二月,丙寅,以为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庆之固让,表疏数十上,又面自陈,乃至稽颡泣涕。上不能夺,听以始兴公就第,厚加给奉。顷之,上复欲用庆之,使何尚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最新网址:wap.wbshuku.com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