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开镇北海(2) (第2/3页)
达成了与山东鲁南军械所的联合,双方采取资源共享、资料共享、人力共享的合作方式,两条生长线可以同时进行火器的改造、研发和生产。
布政府,与外事府一样,同是属于总兵府辖下第一级行政单位,其工作范围是分担总兵府外府的民生民政负担,类似于文职政府的机构。布政府按照城镇单位,分别在金州卫、北海卫、旅顺租地及其他人口超过五十户的区域设置司署,职能类似于县令和知府。在民政民生事务之外,布政府还管理地方的礼教和地方的治安。
都运府,属于总兵府辖下第一级行政单位,负责海盐、粮草、建材等辎重物资的调配和筹集,同时也兼顾打击商业性质的犯罪,严厉惩办囤货、垄断和哄抬物价的行为。此外,都运府还针对辽东半岛的货币进行规划和节制,在得到总兵府的允许后,甚至还可以铸造和发行钱币。
都察府,属于总兵府辖下第一级行政单位,与朝廷的都察院不同的地方,是都察府拥有一支自己的执法武装力量,这支武装力量暂定为三百人,独立于所有武将统帅之下的军队,享有优先处罚的权利。都察府所从事的职责范围除了针对官员武将奉公廉洁之外,还担当辽东各路大军的宪兵,同时也兼顾类似锦衣卫相似的暗访调查权力,严防后金及洋人的间谍在辽东半岛策反破坏。
都察府的武装力量分为三支队伍,第一支督卫队,由都察府最高长官总督察使亲自统领;第二支蓝衣卫,统一佩戴蓝色披肩和蓝盔翎,分批安置在各地驻军军营之中;第三支黑卫,身着便装,活跃在辽东半岛各个地方,探查情报。
海防署,属于总兵府辖下第二级行政单位。韩煜之所以成立这个机构,是希望弥补海军的空洞,只是现在因为整个北海镇只有一艘向荷兰人交换而来的三桅帆船,海军力量几乎为零,所以海防署仅仅是属于一种名义上的职能机构。不过等到日后北海镇经济和军事实力有所提高之后,海防署会成为真正的海军机构。海防署主要任务聘请洋匠来培训水兵,和沿海岸的布防,同时也协助外事府管理各个码头的行政和军事等工作。
唯一一艘三桅帆船改名为北海号,配给了海防署,平日主要在辽东半岛沿岸的渤海和黄海海域巡逻、操练,充当海上救援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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