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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夺神器 第十三章 抢婚 (第1/3页)
由拓跋圭建国便迁入黄河流域,虽然后来有大量的汉入,几代君王也在极力汉化。但还是有不少鲜卑部落风俗仍在流行。毕竟鲜卑勋贵的势力还是比较强大的,拓跋氏本身也是鲜卑人,这些风俗倒是没有受到压制。只不过往往导致鲜卑族与汉族的冲突,甚至生死。这也就是拓跋浚为何一意想要改革鲜卑陋习的缘由之一。
其中苏环所在的相州地面上杂居着汉人,鲜卑人,突厥人,而且离京师也远,是鲜卑风俗最为流行的州县之一。
鲜卑的一些部落中流行着抢婚,虽然已经有很多鲜卑人逐渐汉化,也跟着汉人一样三媒六聘,但是还是有一些鲜卑人仍然热衷于抢婚,他们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鲜卑未婚男子抢夺鲜卑未婚女子,一般不会有任何问题,反而两人大多数情况下会成恩爱夫妻;但若是抢夺的是汉族未婚女子,由于习俗不同,往往会酿成命案。
为此,拓跋浚特地下了律令:凡是把未婚女子,尤其是汉族女子抢入家中,若是女子对鲜卑男子本身或其家庭不满意,坚持不从的,男家也只能好言相劝,不得动用武力,仍是不从,男家便要送其回家。若是女子生命受到伤害,男方便要处于死刑。而且还规定只有鲜卑的未婚男子可以抢婚,其他已有妻室的男子不得抢婚。
虽然律令是这么规定的,但是不少的鲜卑贵族男子却无视法律,常常借机强抢民女。那些州县的官员们,大多也碍于各种情面睁只眼闭只眼。而被抢地汉族女子。大多都是不堪凌辱自我了断。
苏环口中地耿家小姐耿月便是其中一个。要说其实也是耿月自己比较不小心。鲜卑人现在抢婚大多抢的是平民女子,耿月的父亲耿标是相州数一数二的壁主,她也算是大家小姐,一般也没人敢来对她抢婚。但是那一日,耿月兼春光明媚,便苦苦哀求自己的父亲让她去郊外踏青。耿标先是不许,但经不住宝贝女儿的哀求,只能准其出行。大祸便从那是开始。
耿月带了两个丫鬟并几个护卫便兴冲冲地来到了郊外树林。几人都被这春色迷住,游兴愈加的浓烈。
却不知在树林的另一头也有一群人在游春,耿月的花容月貌引来了其中那个少爷的垂涎。
那人叫步六孤元。属鲜卑贵族子弟,他地祖父是鲜卑部落的君长,而父亲步六孤远是相州境内与耿标有得一拼的壁主。步六孤远是个好色之徒,又热衷于抢婚。但是他已经娶妻,根本就没有抢婚的资格。于是视他如命根的步六孤远便想了一个坏主意,抢着了美貌女子便把妻降为妾。妾不算是真正的妻室,这样步六孤元便可以无所顾忌地到处抢夺年轻美貌地女子。
事实上。步六孤元也是这么做的,几年来相州受其所害地女子无数。但由于步六孤远的安抚得效,那些女子大多认命,也没有酿成大祸。使得步六孤元更加无法无天。
这步六孤元见了耿月这等绝色岂肯放过,顾不得一旁护卫的劝告。便下场去抢。步六孤远生怕唯一的儿子出意外。给他配备的几个护卫都是一流地高手,而且步六孤元本人虽不喜文,但是武艺方面倒是颇有天赋。也算得上是高手。相比之下耿月这边地几个护卫就差了一等,三两下的功夫就被打倒在地。很快步六孤元在耿月的尖叫声中抱起耿月就往自己地府第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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