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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乱世豪雄篇 第十二章 旌旗未卷 第十八节(此节枯燥,可以不看) (第1/3页)
第十二章旌旗未卷第十八节||
“朝廷推行新政前前后后也有十几年了,但随着时间的延续,收复疆域的扩大,各项制度的深入修正,我们推行新政的阻力越来越大,很多改制之策甚至要通过暴力手段才能得以实施,这说明新政出了问题,我们需要冷静下来好好反思,探寻其中的缘由。”
“很长时间以来,我们一直都以为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权力之争,是利益之争,是学术之争,所以一直竭尽全力在这几个方面予以解决,但我们没有解决好,反而让各种矛盾越来越激烈。这时飞燕兄突然在晋阳提出了儒道相融、援道入儒的学术改良之策,此策犹如醍醐灌顶,让人豁然开朗……”李玮叹服道,
“这其实正是我们一直在苦苦寻找的解决之策啊。”
“现在我们知道了,新政推行阻力越来越大的根本原因是我们赖以制定国策的学术思想已经不适应中兴大业的需要了,经学腐朽了,老化了,我们需要新的学术思想,需要新儒学,新道学,或者其它某种更好的学术思想。这种新的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学术思想将成为朝廷制定国策的新基础,继而让学术和国策相适应,让朝野上下同心协力,共振社稷,共兴大汉。”李弘眼前一亮,立时便明白了新政步履维艰的原因。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经学当真走到穷途末路了?”
“的确走到穷途末路了。”李玮说道,
“自大儒董仲舒创立以‘天人感应’、‘三纲五常’为核心的新儒学以来,经学各派历尽争论,先有孝宣皇帝诏诸儒讲《五经》同异的石渠阁之议,后有孝章皇帝的使诸儒共正经义的白虎观之议。最后皇帝亲自称制临决,经学各派求同存异,互相协调,终于在‘三纲五常’的基础上实现了经学与谶纬学的结合,经学各派随即由纷争走向统一。而‘三纲五常’也在神学的华丽外衣下以法典的形式固定下来,这便是‘汪汪乎丕天之大律’的经学理论法典《白虎通义》。”
“朝廷以皇权的力量结束了经学内部的矛盾与纷争,经学就此丧失了持续发展的动力。儒学从子学演变为经学,又从经学堕落为神学,从此不可避免地走向了衰落。”
“看看今天的新经学、今古文经学,三家在注经的时候都用谶纬,由此可见经学衰落到了何种地步。谶纬之学流传了三百多年,已经从骨子里渗进了经学各派,要想彻底根除神学对经学的侵蚀,没有外部竞争的动力,没有新兴学术的援助,没有一代代儒士的努力,根本不可能。”
“但儒学面临的挑战还不止如此。”
“儒家的基础是名教之治,所谓名教,就是以‘正名定分’为主的礼教,包含忠、孝、仁、义、礼、信等教条。这些名教经过董仲舒等大儒的改造后,又添加了‘天人感应’、‘君权神授’等神学成分,并发展成为‘三纲五常’的道德规范,这使得新儒学带上了浓厚的宗教神学伦理道德观,遭到了历代大儒比如扬雄、桓谭、王充等人的猛烈批判,儒学的至尊地位因此受到动摇。接着它又遭到了两次党锢之祸,这给了奉儒家学说为主臬的儒士们以沉重打击,马融、蔡邕、郑玄、许劭等大儒就是在那个时期开始求助于道家学说,以黄老之学注解儒家典籍,以道家学说解释儒家名教,试图援道入儒,为名教的合理性提供新论证,极力挽救和重振儒学。”
“中平元年黄巾起事,西凉边章韩遂起事,中平六年董卓进京、祸乱社稷,从初平年间开始,袁绍、刘表、曹操等人又互相混战,这些人表面上高唱着礼法名教,实际上却干着种种卑鄙无耻的勾当,把儒家学说的仁义道德作为自己篡夺社稷的工具,肆意践踏和亵渎儒家的礼法名教。传承数百年的儒家名教之治再也无法维持天下的稳定,保护社稷江山,儒学随即陷入了难以自拔的困境,它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一落千丈,儒生们也因此悲观彷徨。更多人清楚地意识到儒学已经衰落、凋零,正在像马融等大儒一样积极寻求挽救和振兴儒学之道。”
“儒学的生存危机迫在眉睫,而解决儒学危机的办法就是儒道相融,利用道家黄老之学改良经学,抛弃经学中腐朽的伦理道德观,恢复儒学在人们心目中的尊崇地位,从而让儒学重新焕发青春,重新发挥其巨大的力量,重新承担起振兴大汉的重任。”李弘沉吟良久,担忧地说道:“儒道两家的学说,彼此对立而又相互排斥。儒家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孔子,主张仁义,以名立教。道家以天道无为立论,主张道法自然,万物自然化生,其治国理念则表现为清静无为。这两家学说有互相融合的可能吗?”李玮想了一下,缓缓说道:“儒学与道学在其核心和主旨上的确不同,但从某些方面来说,两者观点上又有很多近似之处,尤其是黄老之学的主要典籍《黄帝四经》和儒学在治国理念上更是互通互补,彼此并不矛盾。”儒学主张的是
“人能弘道,非道弘人”的人本主义,它要求人们过着伦理社会的道德生活,遵守古代圣贤的遗训,克制自己的**,指导自己的生活,使自己成为社会上德行优良、理智坚定的善人。
儒家的人生哲学,在自我方面强调修身,在政治方面注重德化,在人伦方面恪守礼法,期望人在一生中退可以齐家,进可以治国平天下。
黄老之学是道家的一个学派,和原始道家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融铸道法,兼采儒墨、名家、阴阳家等各派之长。
(黄老之学不同于老庄之学,这一点非常重要。)黄老之学以
“先天地生”的
“道”为世界的本源和决定万物兴衰存亡的客观法则,要求人们遵循它,并将老子玄远的
“道”加以发挥,广泛运用于社会、政治、人生各个方面。黄老之学主张
“无为而治”,但摒弃了老子消极遁世的内容,将
“循理而举事”的合理行为视为
“无为”,从而将其发展为积极
“入世”的治道,要求统治者节欲、惠民、行仁义,不要强行干扰老百姓的正常生产、生活,以利于社会的安定和生产的恢复、发展。
在政治思想上,黄老之学以道家为本,将
“法治”与
“德治”相结合,认为
“无为”不仅是一种高超的统治之术,更具有丰富的道德伦理内涵。这种
“无为”非《老子》的那种绝对的、无条件的
“无为”,而是一种新的
“无为”学说。由此可见,两者在最终目的上是一致的,只不过两者实现目的的手段和方法不一样而已。
那么,两者应该如何融合?在什么地方融合才能有助于社稷的振兴,中兴大业的成功?
对于今日朝廷来说,朝廷的需要,中兴大业的需要,就是两者应该融合的地方。
朝廷最需要什么?大汉律法的绝对威严,令行禁止。在皇权和相权有效制衡基础上的君权至上。
对天子和朝廷的绝对忠诚。百姓安居乐业。黄老之学的
“无为”并非绝对
“无为”,而是在
“法令既明”前提下的君无为(陛下垂拱)臣有为(参等守职,遵而勿失),
“法”具有无上的神圣性。因此,君主在根据
“道”的要求制订了
“法”之后,便应一切
“皆断于法”,而不应该
“以私而废公”、
“以我而释法”。这种不以一己之私利而废天下之公法的
“公正无私”的思想在本朝初年很好地得到了贯彻,例如,当年孝文皇帝与其廷尉张释之在处理所谓
“犯跸”案与
“盗取玉环”案时所采取的态度便是这样一种公正无私的态度。朝廷所信奉的这种
“公正无私”的道德思想,使得大汉在立国之初迅速走向了安定和繁荣。
“以法治国,公正无私”是朝廷迫切需要的,也是社稷振兴和大汉昌盛所世代需要的,但目前的经学死死守着
“以德治国,德主刑辅”的治国理念,根本做不到这一点。黄老之学的
“无为”是以
“有为”为前提的
“无为”,是君
“无为”而臣
“有为”,是一种君主驾驭臣下的统治之术,因此这种
“无为”又可以称为
“无不为”。在《黄帝四经》看来,
“道”虽然
“无为”,但
“道”却又生
“法”,因此作为
“执道者”的君主的
“无为”也应象
“道”那样,是在制定了法令制度后的一种
“无为”。但是,君主虽然可以
“无为”,大臣们还是必须
“左执规、右执矩”,以使法令得以实施。也就是说,君主不要事必躬亲,事事操劳,要任其自然,要善于利用和依靠大臣们去处理各种政事。
在臣下奋发有为的基础上君主便可以
“无为”了,但君主并不是什么都不干,君主的职责是
“虚静谨听”,对大臣们处理政事的情况进行审察,看他们的所作所为是否名实相符,并据此决定生杀赏罚。
大臣们又应该恪守哪些原则呢?一要谦虚谨慎,勤于政事;二要以身作则,摒除私欲;三要宠辱皆忘,知足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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