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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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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三) (第2/3页)

己和夫人行聘享之礼,又问候各位大夫表示感谢,对使者即将归国表示送别之意。使者到朝上行三拜之礼,感谢国君的赐予。于是使者一行踏上归途,当日在近郊住宿。国君又派卿前往赠物送行,派下大夫向副使赠物送行,派士向使者的随行人员赠物送行。士要一直将使者一行送到国境。

    复命 告庙

    使者回到本国近郊时,请郊人禀告国君,然后穿上朝服,举行禳祭后入城。使者将对方国君、卿大夫赠送的币帛陈列在治朝上,使者执圭面朝北而立,副使手执璋站在使者的侧。使者向国君复命,详尽禀告出使的经过。国君慰问使者、副使和随行人员,并一一赐以币帛。

    使者在家的大门旁用束帛告庙仪式,告知庙主,出使归来,酬劳随行人员。副使回到自己家中,也要如此举行告庙仪式。

    二、圣王贵勇敢强有力者

    在儒家的礼仪中,行礼时间的长短有很大差别。礼越重,则礼节越复杂、行礼的时间越长。聘礼、射礼属于至大之礼,主要的礼节从天刚亮开始,差不多要到正午时才能结束。如此冗长的礼仪,一般的人来说,无法想象,如果不是强有德力者,没有超群的精神力量,就不可能坚持到底。

    行礼的过程中,彼此敬酒,都只是象征性地喝一口,即使是口渴难当,也不会取饮;席上的肉都快晾干了,即使饥肠辘辘,也不会去吃;到日暮时分,别人都因疲倦而懈怠了,而行礼者依然庄敬、整肃,认真地履行着每一个仪节,因为他知道,君臣、父子、长幼之义就蕴藏在其中。

    只有能自始至终地完成全部礼仪的人,才是德行强劲者。《聘义》说:‘此众人之所难,而君子行之,故谓之有行。有行之谓有义,有义之谓勇敢。‘

    君子就是有德行之士,有德行的士行事必然处处得宜(此处的‘义‘是‘宜‘的意思),能把握分寸,临事果决勇敢。

    《聘义》说有两种强有力的勇敢者,一种是将勇力用于私斗的勇敢者,实际上是危害社会的乱人,无足称道;另一种勇敢者,‘天下无事,则用之于礼义;天下有事,则用之于战胜‘;《聘义》说,后者才是古昔圣王所推崇的勇敢者。这样的勇敢者在战争年代能够为公义而战,而且有决战决胜的能力;在和平年代能奉行天子制定的重要礼仪,达到天下之大顺;‘外无敌,内顺治,此之谓盛德。故圣王之贵勇敢强有力如此也。‘

    可见,聘礼、射礼等礼仪具有磨砺人的意志、激励人的精神的作用。儒家制礼,并要求人们时时习行,正是要使礼义潜移默化,造就君子。

    三、圭璋与德

    聘礼中最重要的礼物是玉器,如聘国君的圭、享国君的璧;聘国君夫人的璋、享国君夫人的琮等,其中又以圭最为重要。

    古代用以朝见天子的圭有九寸长,下面有长度相等的托板。圭厚半寸,宽三寸,顶部左右各削去一寸半、呈锐角形;托板上用三种颜色横向画有六道圆圈,三种颜色的顺序是朱色、白色、苍色,朱色、白色、苍色。聘问诸侯用的圭,托板只有朱色和绿色两种颜色,圭和托板的长度都是八寸。这两种托板末端都有长一尺的丝带,上面为玄色,下面为纁色。

    在出发前的告庙仪式之上,有司打开珍藏玉器的椟,取出圭,交给宰。宰将圭交给使者。使者捧圭聆听国君之命,并复述国君之命。然后接过璧、璋,最后,逐一仔细装入盒子,然后启程。使团入境、到达远郊和下榻宾馆后都要核验礼品。三次核验的重点是圭、璋等玉器,不仅要检查是否完好,还要取出擦拭。珍视的程度可以想见。

    作者: 溪山琴况  2005-8-12 20:15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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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聘义》记载,子贡对这样的现象非常不解,因而问孔子,为什么君子‘贵玉而贱碈‘(碈是与玉非常相似的石头)?是否因为碈多而玉少,物以稀为贵?孔子回答说,并不是因为碈多而贱之,玉少而贵之,而是因为玉的手感、观感、质地都有独特的优点;这些特点与君子所追求的品格非常相似:玉色温润而有光泽,很象仁;纹理缜密而坚硬,好比智;虽有棱角而不伤人,如同义;玉体垂之而下坠,似人的谦卑有礼;用物敲击它所发出的声音,开始时清扬远播,结束时嘎然而止,如儒家的为乐之法;瑕不掩瑜、瑜不掩瑕,与人的忠心外露相似;彩色见于外表,象人的信用没有隐掩;玉的白气,如虹贯日,好比是天;玉藏于山川,精气彻见于外,犹如地气;行聘礼使用圭璋时,不需要再加其它物品,恰如有德之人;天下之人都喜爱玉,好比万物离不开道。玉具有的仁、义、礼、智、乐、忠、信、天、地、德、道等十一种美好的品质,正是君子修身所要追求的目标,所以孔子说‘君子比德于玉‘,因而深深宝爱之。孔子引《诗经·秦风·小戎》‘言念君子,温其如玉‘之语,说明诗人心目中的君子,温润如美玉。

    中国与墨西哥、新西兰并称世界三大古玉产地。中国的玉材分布广泛,玉器制作源远流长。早在新石器时期,我国南北各地都已经能够制作精美的玉器,而且器型丰富多姿,出现了系列化的倾向。到了夏商周时期,玉器的制作工艺已经相当成熟。与墨西哥、新西兰不同的是,由于儒家赋予玉器以丰富的人文内涵,中国玉器就不再是仅供玩赏的工艺品,而成为了文人展示内心德行或价值趋向的特殊物品,进而形成了君子佩玉之风。中国与玉相关的成语相当之多,与琳琅满目的玉器相映成趣,形成了独特的中华玉文化(参阅拙著《文物精品与文化中国》第四讲:《良渚‘琮王‘与中国史前时代的玉文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至此,玉器在聘礼中的重要含义也就不难理解了。

    四、还玉与重礼轻财

    如前所述,出聘的使者在国君面前禀受圭璋是相当郑重的。行聘享礼时更是如此:有司启椟取圭,交给副使;副使恭敬地转授给正使;正使此时要‘袭‘。古代有‘裼(xi)袭礼‘,古人平时穿葛布衣或裘皮衣,外面要加一件称为‘裼‘的漂亮的罩衣,正式的礼服则穿在裼衣之外。在一般的礼仪中,行礼者的前襟不扣,并脱去左袖,意在露出里面的裼衣。在特别隆重的场合,则要扣好前襟,套上左袖,将裼衣遮掩住,这就是所谓的‘袭‘。使者此时即将向聘问国国君行聘享礼,所以要‘袭‘而执圭。由于礼仪的隆重,聘问国一方先要‘辞玉‘,以示谦虚、不敢当,然后才同意使者上堂行聘享之礼。国君受玉时也要‘袭‘,以示对圭的敬重。可见,聘礼的隆重主要是透过对圭璋的敬意来体现的。

    国君受玉完毕,使者的主要任务似乎已经完成。但是,在使者即将归国之时,聘问国的国君派卿到使者的馆舍举行‘还玉‘的仪式,就是将先前接受的圭、璋原物奉还使者。使者‘袭‘而受圭,极其郑重。接着还璋,仪式与还圭一样。

    人们不禁要问,国君既然已经收下圭璋,为什么又要送还呢?这一看似奇怪的现象,其实藏有很深的含义。试想,如果使者带去的玉器非常精美、数量十分之多,而作为主人的一方照单全收,则行礼双方的兴奋点就落在了礼品上,不仅有贪财之嫌,而且有违聘礼的本义。天子为了亲和诸侯,规定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使彼此以礼来相互勉励。诸侯能以礼相交,就会外不相侵,内不相陵。这就是天子引导诸侯的高妙之处。因此,聘礼的目的在于联络感情,而不在于礼物的厚薄。用圭璋行聘,正是希望彼此以德行相砥砺。如果带去的玉器太多,聘礼就成了以财物为主,礼的本意就会被淹没,势必有伤于德行。《聘礼》说:‘以圭璋聘,重礼也;已聘而还圭璋,此轻财而重礼之义也。诸侯相厉以轻财重礼,****作让矣。‘一方面要用辞玉、受玉以及袭等等的礼仪来突出礼的规格和庄重,另一方面又要用还玉的方式来突出礼的人文趋向,防止礼因规格很高而变质。

    作者: 溪山琴况  2005-8-12 20:15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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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侯相聘问能重礼轻财,就是为天下作表率,人民就会崇尚礼让之风。这就是聘礼的制作之本义之一。

    五、介绍而传命,敬之至也

    ‘介绍‘一词,在现代汉语中使用得非常广泛,一般指沟通双方的第三者的言语或行为,但很少有人知道,‘介绍‘原本是指古代礼仪中的一种传话方式。

    古代公侯伯子男五等诸侯朝见天子或者诸侯相聘问,相见伊始,彼此之间有相当的距离,主、宾不能直接对话,而要通过站立在彼此之间的人来传话,客人一方传话者称为‘介‘,主人一方的传话者称为‘摈‘。主、宾之间的距离长短,依双方的地位而定,地位越尊,距离越远,中间的介也就越多。《聘义》说:‘上公七介、侯伯五介、子男三介。‘几位介都有专门的名称,居首者一人称‘上介‘;居中者或一人、或三人、或五人,均称为‘承介‘,承是承接的意思;居尾者称‘末介‘。摈也是如此,有上摈、承摈、末摈之别,只是人数比介要少些。摈、介的身份有尊卑之别,一般来说,上摈为卿,承摈为大夫,绍摈为士;介也是如此。

    双方相见之初,各陈摈、介。宾要对主人说的话,先告知上介,上介传于承介,承介传于末介;末介再传于对方的上摈,上摈传于承摈,承摈传于末摈,末摈传于主人。主人的回话,则按照与此相反的顺序传达于来宾。这就是《聘义》所说的‘介绍而传命‘,‘绍‘是继续、承接的意思。《聘礼》中,使者行聘享之礼前,双方在庙门内各陈摈介,但行文相当简略,所以,我们必须作如上的说明,读者才能明白。

    为什么双方说话要由介来绍而传之呢?这是古人表示敬意的一种方式。古人相接,不能直指对方姓名,那样是失礼的表现,而要称对方的表字,这样就能在谦远之中显示出尊敬;称对方为阁下、称天子为陛下等,都是同样的意思。《聘义》说:‘介绍而传命,君子于其所尊弗敢质,敬之至也。‘意思是说,君子对于尊者,不敢直面对话,因而用通过摈介传命的方式来表达备极敬重的心意。现代汉语中的‘介绍‘一词正是来源于此,并且残留着古意。

    六、最早的外交礼仪程式

    《聘礼》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外交礼仪规范的文本,也是世界上最早的外交礼仪规范的文本。它确立了一系列外交礼仪的原则,展现了我国古代发达的礼仪文化的一个侧面,下面略举数端。

    互利互惠

    出访途中往往要经由其它国家,在到达其边境时不得随意闯入,而应该向边防管理者提出借道的申请,先征得对方同意,这是对它国领土和主权的尊重。过往国国君一般应该准予通行,并提供方便,向过境人员馈赠牛、羊、豕等食物以及牲口用的草料等必须的物品,然后派人带路,直到走出国境为止。过境者在入境之前则要起誓,保证遵守过往国的法令,决那么在到达其边境时不扰民。类似规定提供了外交活动中彼此尊重、互利互惠的关系的、可供操作的范式。

    外交礼遇

    使团是国家的代表,在出访时理应受到东道国的特别关照。例如,使团入境后,国君要派人到边境迎接,接着要派大夫前往行郊劳之礼,慰问风尘仆仆的客人;下榻以后,主人要提供客人三天洗一次头,五天洗一次澡的条件;要提供驻在期间所需的各种食物;邀请他们参观宗庙、宫殿等地,即所谓‘观国之光‘;回国前要为之准备旅途所需的各种食物。类似的规定,《聘礼》中触目皆是。

    礼仪规范

    外交是国与国的交往,处处涉及到国家的形象。在繁复的礼仪中先后出面的人物,其身份、举止、语言都要合于礼,《聘礼》中都给出了规范,使出访者有所遵循。

    例如,聘享之礼,国君要亲自到庙门之内迎接使者,接受圭璋的仪式要在宗庙举行,北面拜贶,拜君命之辱,所以致敬也。为了表示自谦,出聘者不能在与自己身份相当的人的宗庙中下榻,而应该降一等,卿住在大夫的宗庙,大夫住在士的宗庙,士则住在工商之人的舍中。

    馈赠使团成员的腥、饪、饩、米禾、刍薪等的数量,以及陈设时正鼎、陪鼎、笾豆、簠簋的位置、朝向等,都有严格的规定,不得随意摆放。

    国君宴请使者,食礼一次,飨礼两次;宴请副使,则食礼一次、飨礼一次;使者和副使都要在次日到朝上拜谢国君。大夫宴请使者,飨礼一次、食礼一次。大夫宴请副使,则食礼、飨礼选其一就可以了。

    限于篇幅,不再列举,有兴趣的读者可以阅读原文。《仪礼》记载的各种规范,成为我国古代外交礼仪的渊薮,被历代政府所沿用或根据社会的变迁而改造。

    作者: 溪山琴况  2005-8-12 20:15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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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称情而立文:丧服

    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讲话之十六

    称情而立文:丧服(上)

    大凡文化比较进步的民族,在亲人死亡时,都会用某种特定的形式来表达内心的哀痛。在我国古代的礼仪中,有‘礼莫重于丧‘之说。因为一般的礼仪一天或者几个时辰就结束了,而丧礼前后长达三年之久,而且仪节极为复杂,内涵也相当丰富。丧服制度是丧礼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古代宗法制度相为表里,是古代社会生活中非常突出的文化现象之一。《仪礼》有《丧服》一篇,是古代丧服制度的原典性文献,相传为子夏所传。《礼记》则有《杂记》、《丧服小记》、《大传》、《丧大记》、《问丧》、《服问》、《三年问》、《丧服四制》等篇讨论丧服的礼义。历代学者讨论丧服的著述可谓汗牛充栋,问题极形复杂,本文试作粗浅的介绍。

    一、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亲属关系的确立

    丧服制度的原则,《荀子·礼论》说是‘称情而立文‘,意思是说,丧服的节文是按照生者与死者的感情深浅来确立的,而感情的深浅是由彼此关系的亲疏决定的。

    从理论上来说,一个家族的繁衍永远没有穷尽,因此,人的亲属系统总是在向上下、左右不断扩大。为着生活和管理的便利,需要划分家族。任何人与父亲、儿子的血缘关系都是最近,相处最为密切,恩情也最深。因此,古人将父、己、子三代作为家族的核心。以此为基点,通过两次往外扩展来确定家族的范围,这就是《礼记·丧服小记》所说的‘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三‘,指的就是父、己、子三代。由父亲往上推一代是祖父,由儿子向下推一代就是是孙子,经过这样一次扩展,亲属关系就由原来的三代延伸为祖、父、己、子、孙五代,这就是‘以三为五‘的意思。接着,再由祖、父、己、子、孙五代分别再向上、向下推两代,经过这一次扩展,亲属关系就延伸为高祖、曾祖、祖、父、己、子、孙、曾孙、玄孙九代,这就是‘以五为九‘的意思。

    为什么要将亲属关系扩展到九代呢?因为人一生中能够见到的直系亲属,向上数最多不过到高祖,向下数最多到玄孙,这是一个极限范围。以此为基础,旁系亲属从兄弟开始,可以有从父兄弟(与自己同祖父的兄弟)、从祖兄弟(与自己同曾祖的兄弟),最远只能到族兄弟(与自己同高祖的兄弟)。如此,上至高祖四代,下至玄孙四代,加上自身一代,一共九代,包括从父兄弟、从祖兄弟、族兄弟等在内,构成了习惯上说的九族,囊括了本宗家族的全部成员。

    中国古代用九族划分家族的方法,至迟在宋代传就已传到朝鲜,并为朝野普遍接受,世世代代沿袭不废。为了更加简明,他们用‘寸‘

    作为基本单位来表示家族之内的关系,对于我们理解亲疏关系有一定帮助,要点如下:

    凡是父子直系相传的关系都是一寸。高祖与曾祖、曾祖与祖父、祖父与父亲,儿子与孙子、孙子与重孙、从孙与玄孙,彼此都是父子关系,所以都是一寸的关系。在宗法理论中,夫妇一体,所以夫妇之间没有‘寸‘的距离。一母所生的兄弟姐妹,彼此也没有‘寸‘的距离。因此,子女与母亲的关系同于父亲,都是一寸。

    横向的关系都是两寸。父亲的兄弟属于旁系亲属,他们都要另立一宗,彼此的关系要比父子关系疏远,因此规定为两寸,如自己与堂兄弟、堂兄弟与再从兄弟、再从兄弟与三从兄弟,都是两寸的关系。

    如此,在五服关系的座标上彼此的亲疏关系,只要说出寸数,就完全清楚了。如堂兄弟是二寸,从兄弟是四寸,再从兄弟是六寸,都是兄弟关系;与伯叔的关系用直系的寸数加上旁系的寸数,如叔叔是三寸,堂叔是五寸,从叔是七寸,都是单数。寸数越多,关系越疏。从高祖到玄孙,关系最远的是八寸,所以,韩国人常用‘同高祖八寸‘表示一个家族,图示如下:

    高祖

    1寸|

    曾祖--曾祖兄

    1寸|

    祖--祖兄--祖堂兄

    1寸|

    父--叔伯--堂叔伯--从叔伯

    1寸|

    自己--堂兄弟--从兄弟--再从兄弟

    1寸|

    子--侄--堂侄--从侄

    1寸|

    孙--兄孙--堂兄孙

    1寸|

    作者: 溪山琴况  2005-8-12 20:16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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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孙-兄曾孙

    1寸|

    玄孙

    这种方法在南北朝鲜至今仍在使用,我们在与他们交往时,常常可以听到他们直接用寸数来表示亲属关系。几年前,韩国岭南大学的一位教授在东北找到了他的一位失散多年的亲戚,回到北京后,他激动地告诉笔者:‘他是我的五寸叔父!‘五寸叔父是堂叔父,关系很近,所以他特别高兴。

    二、上杀、下杀、旁杀:丧服等差的确立

    如果凡是占一点亲的人死了都要服丧,则人生的大部分时间都在服丧,这就很难有正常的生活,社会也就没法发展。因此,古人将服丧的范围限制在九族之内。

    但是,九族之内的亲疏关系有很大差别。父、已、子三代最亲,而无论向上、向下还是向旁系,亲情关系都是越来越疏远,自己与祖父、孙子不仅在血缘上隔了一层,而且相处的时间一般也比父、子少,彼此的情感自然会递衰。与曾祖、高祖就更是如此了,甚至可能从未见过面,只是听父祖说起,情感自然会再度递衰。这种递衰的现象礼书称为‘减杀‘,‘杀‘(shai)是减少、减损的意思。

    如前所述,礼的表现形式是与人的内心情感相一致的。在如此亲疏不同、恩情不一的家族中,自然不可能用同一种丧服。古人根据家族内亲情‘减杀‘的原则,制订了与之相对应的五种等次的丧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直系向上,亲情逐代减杀,丧服的等级也由重到轻地下降,称为‘上杀‘,例如,为父亲服斩衰,为祖父母服不杖期,为曾祖父母、高祖父母服齐衰三月。

    直系向下,亲情也逐代减杀,丧服的等级也由重到轻地下降,称为‘下杀‘,例如,父亲为嫡长子服斩衰,为嫡孙服不杖期,为曾孙、玄孙服缌麻。

    同样,亲情向旁系亲属的减杀,称为‘旁杀‘,如为亲兄弟服齐衰不杖期,为从父兄弟服大功,为从祖兄弟服小功,为族兄弟服缌麻。

    不同的亲属关系服不同的丧服,《礼论》说是‘称情而立文‘,是与不同的情感相适应的。上杀、下杀、旁杀的结果,函盖了人一生中所有的亲属,所以《礼记·丧服小记》说‘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

    五等丧服的范围,包括了高、曾、祖、父四代以内的所有亲属,最轻的丧服是缌麻,所以《礼记·大传》说:‘四世而缌,服之穷也。‘因此民间往往用‘五服‘来指代家族关系,用是否出了五服来衡量彼此是否属于同一个家族。那么,出了五服的远亲有丧事时,又应该如何处理呢?《大传》说有两条原则,一是‘五世袒免‘,就是说,五世之亲有丧事,不必为之服丧,只要在入殓、出殡时左袒、著免(wen,‘著免‘是在头上结一条一寸宽的丧带)就可以了;二是‘六世,亲属竭矣‘,到了六世,尽管彼此的先祖有亲缘关系,但亲属关系就此斩断,即使对方有丧事,也可以不作任何表示。可见,‘五世袒免‘是一种过渡性的丧饰。

    三、五等丧服的十一小类

    五等丧服,由重到轻依次为斩衰(cui)、齐(zi)衰、大功、小功、缌(si)麻,五服之内又有细分,一共有十一种服丧的情况,其名目和服丧对象大略如下。

    斩衰 是五等丧服中最重的一等。

    1、斩衰三年。斩衰《礼记·丧服四制》说:‘其恩厚者其服重,故为父斩衰三年,以恩制者也。‘服斩衰的对象最少,在本宗内只限于子女为父亲、妻子为丈夫、父亲为嫡长子等少数几种情况。

    齐衰 是次于斩衰的丧等,根据亲疏的不同,有用杖(丧杖)与不用杖的区别,丧期也有长短,总共有四种情况:

    2、齐衰三年。父卒为母,母为长子服。《丧服四制》说:‘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国无二君,家无二尊,以一治之也。‘

    子女对于父亲、母亲的恩爱是相同的,但在丧服上却有所不同,主要是出于‘家无二尊‘的考虑,实际上是为了突出父系的主体性。

    3、齐衰杖期。父在为母、夫为妻服;丧服与齐衰三年全同,但丧期为期年(一年)。

    4、齐衰不杖期。为祖父母,世、叔父母,兄弟等服之;与以上两种丧服的主要差别是

    不杖。

    5、齐衰三月。为曾祖父母等服之,庶人为国君也用此服。

    大功

    6、大功九月、七月。为从父兄弟、丈夫的祖父母等服之。

    作者: 溪山琴况  2005-8-12 20:16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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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大功殇九月、七月。此服主要是为殇者而服。为子、女的长殇、中殇;兄弟之长殇、

    中殇等服之。

    (8)繐衰 是一种特殊的丧服,诸侯之臣为天子服之。

    小功

    9、小功殇五月。为叔父之下殇、兄弟之下殇等服之。

    10、小功五月。为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服之。

    缌麻

    11、缌麻三月。为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妻之父母、舅、甥、婿等外亲服之。

    五服与九族以及外亲、妻亲(外亲和妻亲详见第六节)的关系非常复杂,因此,古人每每画为图表,以便查阅、记诵。长沙马王堆帛书中已经出现‘丧服图‘。在敦煌文书中也发现了依据唐代丧服制度而作的‘丧服图‘,但分为三图,比较复杂。现在我们将先秦时期的丧服关系简略列如下表。

    高祖父母

    (齐衰三月)

    族曾祖父母

    (缌麻) 曾祖父母

    (齐衰三月)

    族祖父母

    (缌麻) 从祖

    祖父母

    (小功) 祖父母

    (不杖期)

    外祖父母、

    从母(小功)

    族父母

    (缌麻) 从祖父母

    (小功) 世父母、叔父母

    (不杖期) 父

    (斩衰三年) 母:

    父卒则为母(齐衰三年);

    父在为母(杖期) 从母昆弟、

    舅、舅之子、

    甥、(缌麻)

    族昆弟

    (缌麻) 从祖昆弟

    (小功)

    从父昆弟

    (大功) 昆弟

    (不杖期)

    己 妻

    (杖期) 妻之父母、(小功)

    族昆弟之子

    (缌麻) 从父昆弟之子

    (大功) 昆弟之子

    (不杖期) 子:

    长子(斩衰三年);众子(不杖期) 嫡妇(大功);庶妇(小功)

    从父昆弟之孙

    (缌麻) 昆弟之孙

    (小功) 孙:嫡孙

    (不杖期);庶孙

    (大功)

    昆弟之曾孙

    (缌麻) 曾孙

    (缌麻)

    玄孙

    (缌麻)

    丧服简图

    四、服术有六:确定丧服的原则

    服丧的原则,以单个的家族为主体,但又不局限于该家族。家族不过是社会的一个细胞,细胞要存活,就要与其它细胞联系、与有机体联系。简单来说,一个家族不同辈份的人都要与异姓家族建立婚姻关系,既有娶进门的异姓,又有嫁出去的同姓。如此一进一出,原本没有血缘关系的家族之间就建立了亲属关系,某些原本是本宗的人却成了异姓家族的人,许多人的身份起了变化,角色发生了转换。这种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在丧服制度上必然要有所体现。此外,每个家族都在一定的行政区中生活,家族与社会的联系非常密切,因此,当诸如一国的行政首脑去世之后,各个家族如何为之服丧,也需要有相应的规定。

    《礼记·大传》归纳了形形色色的丧服条例,认为其中贯穿着六种原则,称之为‘六术‘:‘服术有六:一曰亲亲,二曰尊尊,三曰名,四曰出入,五曰长幼,六曰从服。‘

    ‘亲亲‘是六术中最基本的原则,即按照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来决定丧等。亲亲以父亲为首,次及于妻、子、伯叔等。亲亲的相关情况,已在上文作了介绍,此处不再复述。

    ‘尊尊‘,是指为没有血缘关系、但有社会地位的人服丧。尊尊以国君为首,次及于公卿、大夫等,意在确立君臣关系。为什么要为这些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服丧呢?根据儒家的理论,一个人的地位应该与德行相称,地位越高,德行也应该越高。国君等是社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肩负重大的责任,应该受到社会的尊敬。《丧服四制》说,平时要像尊敬父亲那样尊敬国君,君丧则要比照父丧服斩衰:‘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贵贵尊尊,义之大者也。故为君亦斩衰三年,以义制者也。‘根据尊尊的原则,卿、大夫、士、百姓要为国君服丧,诸侯、卿、大夫要为天子服丧。

    ‘名‘,指异姓女子嫁到本族之后而形成的名分关系。例如伯母、叔母与自己并没有血缘关系,但她们通过婚姻,已经与伯伯、叔叔结为一体,又与自己的母亲平辈,因而有了‘母‘的名分,所以要为之服丧。对儿子的妻子、弟弟的妻子等也是如此。

    ‘出入‘,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女孩子出嫁与否,出嫁之前属于本家人,应该为之服正服;出嫁以后成了外家人,尽管还是本家的血统,但地位变轻了,因此丧服要降等。如姑、姊、妹尚未出嫁就已去世,应该为她服齐衰期年;如果出嫁之后才去世,就只能为之服大功九月;二是男孩过继给别人,成了他家的嗣子,身份发生了变化,本宗人为他服丧也要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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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幼‘,长幼是指成年或未成年。成年者是家族的正式成员,未成年者则是家族扶养的对象,因而丧服也有区别。古人称未成年(不满二十岁者)而死为‘殇‘,按照殇者的年龄大小,殇又分为三种:19-16岁为长殇,15-12岁为中殇,11-8岁为下殇。为殇者服丧称为‘殇服‘,殇服要降等,例如,为叔父应该服齐衰期年,但如果他是长殇或者中殇,就要降为大功九月;如果是下殇,就只能服小功五月。

    未满8岁而死,称为‘无服之殇‘。无服之殇不穿丧服,仅仅哀哭之。哀哭的时间与实际年龄相应,就是将死者的年龄折合成月数,然后‘以日易月‘,生一月则哭一日。古礼,孩子生下来三个月才取名,如果是尚未取名就死去,则不必为之哀哭。

    ‘从服‘,从服的情况相当复杂,这里只介绍两种,一种是指彼此原本没有直接的亲属关系,但随从亲属或尊者而为之服丧,例如,儿子随母亲为外祖父母服丧,妻子随丈夫为丈夫的亲属服丧;另一种是彼此没有任何亲属关系,只是由于君臣关系或其它间接的关系等连类而及的丧服,如臣下必须为国君服丧、而连带为国君的某些亲属服丧,又如妻子因为丈夫的关系、要为丈夫的国君服丧,等等,都属于从服。

    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讲话之十六

    称情而立文:丧服(下)

    四、丧服的精粗与轻重

    从文献记载来看,至迟在春秋时期,丧服就已经在各国流行,先看《左传》中的两条记载。

    《左传》僖公六年夏,中原诸侯攻打郑国。楚国为了救援郑国而包围了许国。到冬天,诸侯国屈服,遂由蔡穆侯带着许僖公前往武城去见楚王。许僖公双手反绑,嘴里衔着玉璧,以必死的罪犯自居,士用车载着棺材,大夫都‘衰绖‘。相传武王克商时,微子就是用这样的方式去见武王而得到赦免,所以许僖公仿微子故事。

    鲁僖公十五年,秦晋韩原之战,晋侯的戎马陷于泥淖,秦穆公俘虏了晋惠公,准备回国后用他祭祀上帝。秦穆公的夫人穆姬是晋惠公的姐姐,闻知此事,便带着太子罃、儿子弘和女儿简璧,登上搭好的高台,踩着上面的柴薪,派使者免冠束发‘衰绖‘去迎接秦伯,要挟说:如果要处死晋惠公,自己立即就死!秦穆公只得作罢。

    以上两条记载中的‘衰绖‘,都是指丧服。为什么要把丧服称为衰绖呢?这要从古代的服饰制度讲起。

    古人称上衣为‘衣‘,下衣为‘裳‘。丧服上衣的前襟缝有一块称为‘衰‘的布条,所以,通常又用‘衰‘来指代丧服。‘绖‘是用麻绳做的带子,有首绖和腰绖之别。古代男子戴冠,围在丧冠之外的称为首绖。古人平时穿衣,腰间有大带和革带。大带用来束衣,革带是用皮革做的,用来系挂小刀等物件。穿丧服时大带和革带都不用,而是另外用两条麻绳代替,其中一条苴麻(或牡麻)制作,称为腰绖;另外一条称为绞带。腰绖象大带,绞带象革带。古代男子重首,女子重腰,故尤其看重绖。绖是最重要的丧饰之一,所以,《左传》每每‘衰‘、‘绖‘连用以指代丧服,也就不奇怪了。

    丧服的功能之一,是要体现丧等的轻重。为不同亲属关系的死者服丧,丧服质料的精粗、制作的方法都有差别,服丧者与死者的亲疏关系,只要看看丧服就可以一目了然。

    丧服的等差有多种表现方式,一是制作方法的繁简。如斩衰之服的布料用刀斩断后,不再缝边,故名斩衰裳。因为孝子骤然遭遇大丧,哀痛欲绝,无心修饰,丧服的制作,当然处处从简。齐衰是次一等的丧服,哀痛之心稍减,所以衰裳的边缘就缉了边,显得比较整齐,故名。余可类推。

    二是布料的精粗。古人织布,标准幅宽为二尺二寸。古人用‘升‘表示布的精粗,一升为八十缕,就是八十根经线。在同样的幅宽之内,线缕的数量越少,布料就显得越稀疏;反之,就越精细。古人日常所用的衣料为十六升,即在二尺二寸的幅宽内,排列有1280缕经线。丧服用布,因丧等的不同,升数有很大差别。丧越重则布料越粗疏,这也是与丧家心情的哀痛程度相一致的。就五等丧服的正服而言,斩衰为三升,齐衰为四升,繐衰为四升半,大功殇为七升,大功成人为八升,小功为十一升,缌麻为十四升半(一说为七升半)。缌麻的升数与日常布料已经非常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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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加工程度的深浅。古人加工麻类植物,先剥去表皮层,再撕分韧皮层,使之成为条形纺材;再用浸泡、捶打等方法脱去表面的胶,使纤维分散而柔软;然后再漂白、纺成麻线,用来织布。斩衰和齐衰服的麻缕都只经过简单的加工,所以颜色粗恶。大功丧服,‘大‘是大略的意思,‘功‘指人工,大功布经过粗略捶打和水洗后,除去杂质并脱胶,纤维比较柔和,但颜色不太白。小功布则是在大功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工,使麻纤维显得更白。将麻线加工得细如丝线叫‘缌‘,缌麻之布的脱胶,做得比大功和小功之布更加仔细。

    与丧服配合使用的还有丧杖。上古时代的杖,原本是有爵位者使用的。在丧礼中,杖成为专门的丧具,但并非服丧者都可以使用,而主要限于以下两种情况:一是丧主,丧杖具有表示其在丧家中的身份的作用;二是年老体衰或有病之人体力不支,需要借助于杖来支撑,具有‘扶病‘的作用。未成年的儿童不用杖,因为他们年龄小,还不太懂得丧失亲人的痛苦,不会因哀伤而致病。丧杖有竹杖和桐杖之别。为父亲服丧用竹杖;为母亲服丧用桐杖,就是用桐木削成的杖。丧杖的高度与心齐平,竹根一端朝下,高度与心齐平。

    此外,在不同的丧等中,丧服的帽、缨带、鞋等的样式、质地等也各有区别,因过于琐碎,恕不赘述。

    五、丧期的加隆与减杀

    为至亲服丧,原本都以期年为断限而除服,这就是礼书上说的‘至亲以期断‘。因为自然界的循环是以一年作为周期的。一年中包含了四季,恰好是自然界万物代谢的一个轮回,人类生死的道理与万物相通,所以在确定丧服期限时,就比照了这一原则。既然如此,为什么又会有三年之丧呢?《荀子·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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