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章 传教方式 (第2/3页)
十字架前,向着台下的老太太们说道。
旧约上的吸血鬼的内容也要被拿来编篡了,犹太教的东西还好,东正教甚至伊斯兰教的许多东西都要被拿来做参考书籍,编故事真的不容易啊,利玛窦感慨地想到,但愿他死后能够得到神的宽恕吧。
“利玛窦和尚,利玛窦和尚!”
称呼自己神父就这么难吗?利玛窦心中郁闷地想到,转过头,看着一名小厮大伴的青年站在向他跑过来。“先生,我希望你能够明白,我是一名传教士,通常在西方,人们会称呼我们为神父,而不是‘和尚’。”
“我们家老祖宗觉得你讲的不错,这是她让我给你的赏金,希望你明天能够讲的更‘精’彩一点。”青年显然不愿意和他多说什么,神父这种带有‘父’字的称谓,显然在大明不会有人随意这么称呼。
一个重重的包裹被放在利玛窦的面前,利玛窦手伸进去,‘摸’到那熟悉又令人振奋的银两触感,也不在意青年对他漠视的态度,兴奋地说道:“请你回去告诉那位可敬的贵人,明天的故事肯定会更‘精’彩。”
金主啊!一下子给了这么多的银子,凭借着自己手上的经验,就知道里面装着的都是纯正的白银,不用大明新颁布的银元而用纯正的白银,这样实实在在的大金主啊!
是不是要把故事编的在感人一些,把该隐和亚伯以及莉莉丝之间的故事编的更为复杂一点,让故事更受人的喜欢?大明的老太太们似乎都爱听这样的故事,利玛窦在心中想到,按照这个势头,人人都乐意听他讲述的故事,天主的光辉照耀东方的时刻,估计已经不远了!
被宗教审判所送到火刑架的时刻估计也已经不远了,拿到赏银的利玛窦全然忘记了他最初的目的,只为自己现阶段去的成功感到无比的振奋,当然,之所以会这样,也和欧罗巴方面没有了的压力有关系,毕竟在大明,可没有教皇,也没有宗教审判所,现在的大明皇帝,只要你的行为不威胁他帝国的统治,那么一些奇怪的东西都可以随意的传播。
把故事传出去,然后在编篡成一本书籍,一定能够在大明广受欢迎,这种既不是秀才遇到富家‘女’再高中状元,亦或者狐‘女’报恩的新题材,一定能够被喜好新奇事物的大明百姓们所接收,然后我他利玛窦,就是这些故事的版权所有人,就是以新的一种方式把天主光辉散布到东方的高明传教士,被同行们佩服的传教士。
前者或许可能,毕竟按照现在大明新提出的一系列专利和版权的概念,利玛窦会有他故事的版权,但是后者显然不太现实,即使用这种方式能够让大明的人们认识到天主教这一宗家,欧洲的同行们估计也不会有多么的高兴的,更何况是佩服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利玛窦。
“我记得,你们的那本破《圣经》上不是那么讲的吧?今天你讲的内容,似乎有许多是你们眼中异端书上的东西。”
满脸笑容地送一帮老太太们离开,利玛窦突然听到自己身后的声音,表情一下子变得呆滞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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