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二十三章 天皇诏书(二)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第二十三章 天皇诏书(二) (第3/3页)

身消失在了伊藤博文的视野中。

    三天后,也就是明治三十四年四月十一日,明治天皇颁布了受降诏书。

    诏书内容:

    朕深鉴于东亚之大势于帝国之现状,欲以非常之错置,收拾时局,兹告尔忠良之臣民。

    朕已命帝国政府通告清、俄两国,接受其和平之敦促告。盖谋求帝国臣民之安宁,同享万邦共荣之乐,乃皇祖皇宗之遗范,亦为朕所眷眷不忘者。

    曩者帝国所以对清俄两国宣战,实亦出于庶几帝国之自存与东亚之安定。至若排斥他国之主权,侵犯他国之领土,固非朕之本志。然交战已阅数载,纵有陆、海将士之奋战,百官有司之奋勉,一亦众庶之奉公,各自克尽最大努力,战局并未好转,世界大势亦不利于我。

    加之,敌新使用高燃炸弹,频杀无辜,敌舰队之所至,尸横遍野,惨害所及,实难逆料。若仍继续交战,不仅导致我民族之灭亡,亦将破坏人类之文明。

    如斯,朕何以保亿兆之赤子,谢皇祖皇宗之神灵乎!此朕之所以卒至饬帝国政府最新公告也。

    朕对于始终与帝国共为东亚共荣合作之各盟邦,不得不表示遗憾之意。

    念及帝国臣民死于战阵,殉于职守,毙于非命者及其遗族,五内为裂。而负战伤、蒙战祸、失家业者之生计,亦朕所轸念也。

    惟今后帝国将受之苦难,固非旬常,朕亦深知尔等臣民之衷情。然时运之所趋,朕欲耐其难耐,忍其难忍,以为万世开太平之基。

    朕于兹得以护持国体,信倚尔等忠良臣民之赤诚,常与尔等臣民共在。若夫为感情所激,妄滋事端,或同胞互相排挤,扰乱时局,因而失误前途,失信与世界,朕最戒之。宜念举国一家,子孙相传,确信神州之不灭,任重而道远,倾全力于将来之建设,笃守道义,坚定志操,誓期发扬国体之精华,勿后于世界之潮流。望尔等臣民善体朕意。

    御名御玺

    明治34年4月11日

    各国务大臣副署

    注1:1901年的换率:1英镑=692两白银

    PS:今天的第二更。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