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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无耻无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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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无耻无底线 (第2/3页)

块地自然该还回来,问题就这时候出现了:市民大队领导班子中那个叫刁玉林的头头忽然说,那块地是他家的,不会还给文家了。

    文铭起初很奇怪,明明是租给市民大队这个部门的地,怎么后成了这个部门中的某一个人的了?但是后来他了解到,援引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那块地真的可能已经不是文家的了,似乎有条文说:当一块地被租出去超过二十年,而且其间租赁双方没有过任何租金收付或者关于租期的协商,那么这块地将不再属于原来的所有者,而是属于租赁者。

    文铭其实并不是很清楚这其中的详情,但是他看来,如果真的是实情如此,他们文家就只好认了。这个时候,他其实并没有明确的立场,他觉得完全有可能是自己家错了。

    不过文铭的爷爷显然不这样想,他一直坚持和刁玉林打官司,绝不放弃那块地。

    对文家和刁家来说,大抵是这么两种状况:文家是想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要争一口气,退一万步说,就算拿不回来,也一定要充公,而不是直接判给刁家;刁家则是不想放弃一个增加家产的机会,毕竟那块地那些法律条文中七绕八绕有可能从文家手里绕出来,当初市民大队签租赁合同的时候他是签了名字的,那么绕到自己手中不无可能。

    市民大队是被取缔了,但是刁玉林又被调到了别的部门任职,有权有门路;而文家,n年前是地主,现则只是穷老百姓,无钱无势,只有一口气。

    这场官司打呀打,打了十几年,刁玉林却先顶不住了,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他只是为了占便宜,为了得到原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一直得不到,就没必要再坚持;文家则恰恰相反,他们是阻止别人从他们手里抢东西,就算这场官司打上一辈子,他们也能坚持!而且从法律上讲,那块地也确实有一些重归文家的理由。

    这个时候,刁家基本上放弃了这场官司,文家已是胜利望。

    而后,地板车上的周主任周鲲鹏出现,这位当年市民大队的二把手接过了刁玉林已经不想再拿的接力棒,法**第一次站了文家的对立面,并说那块地是他们周家的。他从当年就眼馋刁玉林抢去了那个强夺文家地产的机会,十几年后刁玉林放手,他便自然而然地接了过来。而且,当年与文家签和同时,他也是签了名的,谁让他也是市民大队的领导之一呢。与刁玉林不同的是,刁玉林打官司的这十几年前,周鲲鹏职位上升了好几级,而且和本镇的黑社会建立了密切的联系。

    这个时候,文铭就有了自己的判断,他依然不认为那块地一定是文家的,但是,一定不属于刁家和周家!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逻辑问题,那块地的主人只能有一个,如果一开始就是刁家的,不可能因为刁玉林打不动官司了就自动变成了周家的;如果是一开始就是周家的,那么周家绝不会把之前的十几年白白让给刁玉林,万一刁家打赢了官司呢,他们周家的地不是真的成了刁家的?

    只是通过逻辑推理,答案已是呼之欲出,这块地既不是刁家的也不是周家的:它要么是无主之物,要么是文家的。

    文家手里除了有那块地的旧式地契为物证外,后来还忽然想到了另一个对他们颇为有利的物证。

    可惜的是,文家直到与周鲲鹏打官司的时候才想到了那个物证,而那个时候周鲲鹏已经与本镇的黑社会联系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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