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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授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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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七章 授旗 (第3/3页)

对于赵国的官员制度,他也是有所了解的。

    赵国自建国之初,在赵王的大力改革之下便有了‘上计’制度,国家根据‘上计’的结果,对官吏进行奖惩,升官、加禄、赐爵、赏金都是对有为官吏的奖励措施,而免官、降职、受罚则是无能官吏不可避免的命运。

    所谓“计”,就是指“计簿”,它登载着某官所辖区域的人口数目、垦田多少、钱粮出入及盗贼狱讼等事务。“计簿”共有两份,年初由赵国中枢对各地情况进行预算,和各官员的自我评估,两者相对较,汇成计簿,掌握在赵王手中;年终各地官吏将本辖区的实际完成情况登记造册,上呈中央,中央即依据预算对之进行核定,完成预定计划的为合格,否则就是失职。

    普通地区一年一上计,而邯郸城作为赵国都城,赋税占赵国十之有二,故一月一上计。

    而最最主要的是,官员只要完成上计,那多余的赋税可以自由截留五成左右,这是国家为了鼓励官员大力开垦农田、发展商税、增长户民的福利,让各大小官员为之努力建设赵国,此乃赵国建国百余年便名震列国的重要原因。也就是说作为城尉的李御可依例截留两千五百多金,当然,这么多的钱也不可能让李御一人独吞,自然要分润给下面的人,要不然一个人独吞了那谁还听你的命令。

    “司城令,以往是如何分配的?”把手中的竹简合上,李御拿起瓷杯喝了一口茶水,突然发现这年头并不好喝的茶水都有了一种甜意。

    “上任城尉庞煖将军收五成。”李御没有明问,公孙茂也知道指的是什么,说了一下上任城尉的惯例。

    “那就依照往例吧。”手中的茶杯一顿,李御就淡淡地说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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