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五章 《明知论》(一) (第2/3页)
要明蒋他们的责任和义务是位,权力只是他们履行责任和义务的辅助工具。只有明确了责任和义务。让天下官吏明白如果不履行义务。不承担责任将受到严惩,只有当官吏明白多高的职位要承担多大的责任时,他们便有自知之明。万一钻营投机谋得高官,一个不小心便陷入万劫不复,还不如当个能力所及的小官安安稳稳过日子。能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反过来,能力有多大,你就去承受到大的责任吧,否则就是害了你。
从这一点小徐茂诚引申出一个论点,那就是此前历朝法度不申是因为违法的“成本太低。”他吸收了刘浩然的一些想法,指出每一个人都会趋利避祸,他们做任何事都会衡量得与失,这是天生人性,跟读多少圣贤书没有任何关系。当他们觉得违法成本远小于违法所得,便会不把违法放在眼里。而当他们知道违法成本远大于违法所得,不用三令五申也会自觉地去遵守法度。
因此,徐茂诚指集一个新的观点,那就是国家最大的责任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论这个成本有多大,无论多么的“得不偿失。”必须一丝不芶地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他郑重指出了法律的重要性,指出“有治法而后有治人
看到这里刘浩然深以为然,他在另外一个世界上经常听到这样的言论:“不就偷了一个钱包吗?犯得着这么大张旗鼓地去追究吗?公安部门查案的费用不知是这个钱包价值的多少倍?”可是他们就不想想,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值多少钱?
在经济方面,徐茂诚在人之私利观点上指出“善为国者,藏之于民。”他指出前朝历代,君主、贵族、官吏、地主世家们个个都“富得流油钱满库。粮盈仓。”而百姓们却穷困苦顿。最后矛盾激化时便酿成了民变,结果再多的财富也是烟消云散。
不过徐茂诚对经济方面不是很擅长,所以说了一个大纲和方向之外便不再细细论及了。
依次谈论了民权、君权、众治、法治、责任、义务、权益方面后,徐茂诚接着把矛头一指,开始抨击6家心学和程朱理学。
徐茂懈糊披儒学本旨是“其行在孝悦忠信”其职在洒扫应。其女在《诗》、《书》、《礼》、《易》、《春秋》其用之身在出处、去就、交际其施之天下在政令、教化、刑罚
徐茂诚引用宋元之际著名学者黄震对6氏等心学的批评:“近世喜言心学,舍全章本旨而独论人心道心,甚者单拣道心二字而直谓心即是道,盖陷于禅学而不自知。其去尧舜禹授天下本旨远矣。”因此他指出,既然6王心学是佛教禅学,背离了儒学修齐治平的宗旨,自当属摒弃之列。
接着徐茂诚又将矛头指向以“性与天道”为论究对象的程朱理学,“理学之君子是以终日言性与天道,而不自知其堕于禅学也。今日《语录》几乎充栋矣,而淫于禅学者实多,然其说盖出于程门。孔门未有专用心于内之说也。用心于内,近世禅学之说耳。今传于世者,皆外人之学,非孔子之真。小。直接将程朱理学从孔子儒学中一脚给踢了
来。
刘浩然看到这里不由诧异了,徐茂诚出身江南,虽然上过南京大学的前身江宁大学,但是也算是读程朱理学长大的,否定6氏理学不算什么,将枪口直接对准程朱理学却是需要极大的勇气。这中间除了刘浩然对其的影响巨大之外,也说明他不是一个。读死书的人。
这篇文章大约五千字。从字行中可以看出其根本思想,那就是否定当今盛行的6学、程朱理学。以民为本,保护私利,强调法治和君权来自民权。这些都于刘浩然的观点非常接近,但是这其中还是有缺陷,例如,徐茂诚无法否安君权的权威性,在否定6学和程朱理学之后,却不知道以何种学术思想去取代它们,也无法找到更科学更新颖的理论思维形式,只得在传统儒学的遗产中寻找出路,从而选择了复兴经学的途径:“以复古作维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