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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军法严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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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军法严酷 (第2/3页)

私藏俘获者斩,盗卖军资者斩,叛军投敌者斩,家人连坐。扰民奸,淫者斩。

    此系七斩!

    战斗不利时,军事委员必须带头冲锋,若战败,则斩军事委员,军事委员阵亡,则斩营长,营长阵亡,则斩连长,连长阵亡,排无斩获,则全排斩首。

    这种戚继光使用过的严酷军法若要施行,前提是战败。

    战斗不利时军事委员先带人冲锋,不冲锋战败的话,则由军事委员的负责。军事委员阵亡代表他尽到了义务。则追究营长责任,营长若阵亡则他尽到了义务。营长一死下面的就要负责,所以下面的连长也必须带人冲,连长阵亡说明他也尽到了义务,下面的排若没有斩获要被全排斩首,他们的义务也是更着冲。

    若是战胜了敌人,则不需追责。

    所以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战胜敌人,一个是被斩首。让全体士兵置之死地而后生。对上敌人不死不休。

    另外还有私杀俘虏者杖十,赌博者杖三十,夜间哮营者杖五十……

    此军法一确定,众人神情不由肃然。

    “众位不必担忧,这样的军法虽然严酷,但只要平时努力强军,战时将士一心,天下谁可挡其锋锐?昔日戚继光即是用此军法扫平倭寇之患,更是使边关安定十数年。只要胜了,奖赏自然少不了。”张步云在边上说道。

    “另外在军功方面,则以表现论功和‘首功制’并存,对内剿灭匪盗、流贼不以首功制论功,主要以表现论功。若对建奴,则以表现论功加‘首功制’,斩获建奴一首级者赏银五十两。”赵岩说道。

    他可不敢对内以首级数量论功,要知道现在流贼、匪盗那么多,真要一颗颗脑袋都用银子赏,就算再会赚钱也会被搞得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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