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第六十章 新官上任数把火 (第3/3页)
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都归工部所管,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
工部下设四个,营缮清吏司,掌宫室官衙营造修缮;虞衡清吏司,掌制造、收各种官用器物,主管度量衡及铸钱;都水清吏司,掌估销工程费用,主管制造诏册、官书等事;屯田清吏司,掌陵寝修缮及核销费用,支领物料及部分税收。
曹铄通过用六部来代替卿,成功地另起炉灶,建立起向自己负责的内阁来。他宣誓就职后,与六部主管官员商议,推出了自己的第一个政令,那就是兴学令。此令得到了军政议事会的全票支持,并为曹提升了儒林中的名声。
曹以丧乱来、学校多废、仁义礼让之风沦丧为理由,命令郡国各自提倡儒学,凡是满五百户的县里都要设立学校,供学生学习;同时选拔当地俊才前来教学,为学生们树立榜样。
曹铄同时命令扩建晋学院,以郑玄为山长,管理学校。从此之后,每任山长校长仪比两千石,见官不拜。
公、六百石以上的官吏及将校子弟,必须进入晋阳学院进行学习,成绩优异可被推举为官。
曹铄接着又颁布了他的第二个政令,正式废除口赋、算赋令。也就是说,在曹军所到达的所有地区,彻底废除了人头税。曹操过去也颁布过这样的政策,因此第二道命令也很快被军政议事会所批准。至于西凉马腾那里,民风比较彪悍,从来就没有成功收纳过口赋、算赋,因此他并不反对此项政令。
新上任三把火,曹铄接着又颁布了第三道命令,他命令各郡国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酌情采用招怀流民、迁人口、劝课农桑、兴修水利、检括户籍等办法,充实编户,恢复农业生产。
此外,曹还陆续颁布法令,恢复正常租调制度,防止豪强兼并小农。他明确指出“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而已,他不得擅兴。”
【魏书载公令曰:“有国有家,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袁氏之治也,使豪强擅:,亲戚兼并;下民贫弱,代出租赋,)家财,不足应命;审配宗族,至乃藏匿罪人,为逃主。百姓亲附,甲兵强盛,岂可得邪!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而已,他不得擅兴。郡国守相明检察之,无令强民有所隐藏,而弱民兼赋也。”】
通过这三道法令,曹铄的施政才能得到了军政议事会的认可,也使得曹的威望进一步提升。接下来,经曹操提议,军政议事会表决通过,授权曹铄调动兵马,收复冀州、幽州两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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