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杀不尽(5) (第3/3页)
斗上,明显经过训练。
“给我将汉兵分割、包围,不要过多纠缠!”贝尔蒙多在阵中喝道,那代表万夫长的红『色』头饰分外明显。
“杀――”李炎暴喝一声,终于还是将那百夫长刺于马下,纵马直接冲向了阵中大呼小叫的贝尔蒙多。
明光骑能力不凡是一方面,有这样一个指挥调度更是一方面,李炎动了将其杀死的念头。
“保护大人!”几个高卢轻骑兵立刻迎了上来,手中长戟长矛齐齐向李炎挥来。
“开――”李炎气沉丹田,鼓起一股血气,双臂力带千斤,镔铁长枪『荡』出一个半月,顿时,挡路的几个高卢轻骑兵只觉得手中连震,手中武器再也把握不住,脱手飞出。
下一刻,李炎长枪连点,将几个高卢轻骑兵刺下马来。
这一枪虽然震慑敌心,但却让李炎耗费了大半力气。
而贝尔蒙多也借着这个机会遁入阵中,根本不与李炎正面交手。
李炎顺手摘下雕弓,那边明光骑一看李炎要『射』箭,不要命一般疯狂向李炎冲来。
李炎无奈,只好收弓回囊,挺枪抵挡。
此刻,汉兵骑兵中的狂澜飞骑对抗上高卢轻骑兵的长矛、长戟,还算得心应手,这些狂澜飞骑手中的陌刀,虽然不比段义臣的那种重量,却也是轻骑兵中少有的重兵器,比之长矛、长戟,在这种轻甲骑兵的对决中更利于劈砍。
一刀下去,往往就是骨断筋折,这些明光骑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开始由一人吸引对方攻击,其余人左右杀上,来破解狂澜飞骑的可怕刀法。
但其他汉兵骑兵,面对明光骑的攻击就有些吃力了。帝国轻骑兵的制式兵器一般为长柄马刀,刀杆长一尺三寸,刀身长三尺四寸,利劈砍,且分外灵活。
这种武器对抗上传统的西陆重剑或者骑士长枪,都占尽优势,千年来的大陆公路的战争,帝国占尽上风也证明了这一点。
但对抗上重量十足,却不失灵活的长矛和长戟,马刀的劣势就显示出来,如果是重骑兵,还能凭借速度与其周旋,不正面对抗,在高速运动战中生生拖垮对方。
但高卢轻骑兵、尤其是这阿尔斯的明光骑,速度并不在汉兵之下,正面对抗之时,马刀很难抵抗出长矛或长戟的刺杀,往往一刀被长矛『荡』开,下一刻就会被刺在身上。
此刻,如果不是汉兵分散小集团作战能力的强大,不是那狂澜飞骑的彪悍,汉兵败势早现。
但即便如此,随着阿尔斯指挥的后续大军的压上,汉兵骑兵还是逐渐被分割包围起来,情势已然越来越危急。
但这些汉兵却并无一人选择后退,人人都是浴血奋战,往往是临时前,都要死死抱住对方人马、甚至是兵器,将对方拖在地上,任『乱』蹄踏身而亡。
鲜血,生命,痛苦的哀号,忍受不住的嘶喊;他们不是不畏惧死亡,但在这些汉兵的心中,战士的荣誉更高于这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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