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二章 初遇在书店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第二章 初遇在书店 (第3/3页)

排椅子。

    接下来的十几分钟,林希过得像坐过山车。她一会儿假装刷手机,一会儿假装看书架,余光却总忍不住往那个方向瞟。看他抬手翻书时露出的手腕,看他侧耳听别人说话时微微偏头的样子,看阳光落在他发梢上,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边……每次不小心和他的目光对上,都像触电似的赶紧躲开,然后在心里懊恼:刚才是不是太明显了?他会不会觉得我是花痴?

    “各位老师,各位读者,活动马上开始了。”主持人走上讲台,清了清嗓子,“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几位在网文领域很有影响力的作者,一起聊聊创作那些事……”

    林希这才回过神,紧张地攥紧了衣角。轮到她上台时,她深吸了三口气,感觉腿有点发软,走到讲台中央时,差点被电线绊了一下。台下传来几声低低的笑,她索性破罐子破摔,抬手把嘴里的棒棒糖拿下来,塞进兜里,对着话筒咧开嘴笑:“大家好,我是林希。”

    她的声音有点发紧,带着点没睡醒似的慵懒,和台下那些字正腔圆的自我介绍完全不同。

    “其实我这人没什么文化,”她挠了挠头,眼神坦诚得像个孩子,“就是喜欢瞎写。有时候半夜突然想到个情节,能从床上蹦起来开电脑,写到天亮;有时候对着屏幕坐一天,一个字也写不出来,就啃棒棒糖发呆。”

    台下又笑了起来,这次的笑声里带着暖意。

    “我写小说没什么技巧,”林希继续说,眼睛亮晶晶的,“就觉得像做梦。在梦里,我可以是会飞的精灵,是能打怪的勇士,是穿越时空的旅人。那些在现实里不敢想、做不到的事,都能在故事里实现。”她顿了顿,看向台下,语气认真了些,“我写的时候特别开心,就希望看到故事的人,也能跟着笑一笑,暂时忘了生活里的烦心事。这就是我写作的全部意义啦。”

    说完,她对着台下深深鞠了一躬,转身就跑,像只被惊动的小兔子。回到座位时,后背已经沁出了薄汗。她刚坐稳,就感觉有目光落在自己身上,抬头一看,正好对上那个男人的视线。

    他没有移开目光,反而对着她微微扬了扬嘴角,露出一个很浅的笑。那笑容像投入湖心的石子,在她心里漾开一圈圈涟漪。林希的心跳又开始不受控制,她赶紧低下头,假装整理裙摆,嘴角却忍不住偷偷往上翘——原来,被自己构思的“男主”注意到,是这种感觉啊。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