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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一章 百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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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五十一章 百智 (第2/3页)

  基础律令、文书、算术合格通过,便授以最低级的佐史,成为大汉官吏的一员。

    这是“试吏之变”。

    然后是“次功之变”。

    设定明确的功过标准,积累到一定“功次”即可迁升,重大过失则记录“过次”,功过相抵,能者上,庸者下。

    不再论资排辈,功绩是唯一。

    赋税增减、农桑基植、钱谷出入、漕运水利、教育推举、灾害疾病、盗贼的多寡等所有的功绩全部“计簿”。

    尽最大的可能和手段,减少人为可能的干预。

    这是“文法吏”的选拔新制。

    “军功爵制”依然得到保留,作为军方将士和立有特别功勋者,如出使西域、治理大河等的核心升迁通道。

    斩首、攻城、先登等战功皆有明确赏格,授以相应爵位和官职。

    但予以关键变革。

    将爵位与官职更紧密地绑定,“五大夫”以上的高阶爵位必须通过相应的文法吏考试才能担任对应实权地方官,避免出现能打仗却不能治民的武官。

    另外,征辟制和上书制,得到全部保留,皇帝或中央朝廷可直接征召贤者入朝为官,同时允许任何人“诣阙上书”,就帝国大政提出建议。

    若其言之有物,上书者可直接授官,这相当于一场由天子亲自主持的“策问”,选拔的是有奇谋妙计的人才。

    最后,由大汉君主设立“官学”,担任“校长”,在地方郡县设立“分学”,教授律令、文书、财政管理、算术、舆图、营造等事物。

    学子通过严格的毕业考试后,不直接授官,而是转入“试吏”池子,但身为君主门生,起点更高,晋升更快。

    “张汤。”

    “臣在。”

    “这份章疏完全出于汝手?”刘据的声音听不出喜怒。

    这份选官制度,完全是一条以法家“循名责实”为内核,以“律法算术”为准入门槛,以“计簿”为升迁核心,以“军功”和“君主特招”为重要补充,并以“职业官学”为人才储备的理性化、专业化官僚选拔制度。

    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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