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呈证 (第3/3页)
寒光的狼首令牌上。那狰狞的图腾,如同北境吹来的刺骨寒风,瞬间让值房内的温度降低了几分。
沈观颐,作为执掌帝国最高刑狱、消息最为灵通的大理寺正卿,关于刘胜的种种传言、关于北境那几座陷落边堡的惨烈、关于靖隋军内部的暗流、甚至关于皇帝对靖隋军日益增长的复杂态度,他岂能不知?林芝这一击,何止是捅了马蜂窝,简直是引燃了足以震动朝野的烽燧!
刘胜的罪证确凿,足以成为皇帝分化、整顿甚至肢解盘根错节的靖隋军十二将府体系的最佳借口。
同时,这也是一个绝佳的、可以顺势遏制北境新贵林家军坐大的机会。林芝递上证据的举动固然忠勇,却也暴露了她的能量和锋芒,让皇帝看到了边将“以下克上”的孤勇。皇帝必然乐意借由此案,既打击靖隋军旧势力,又给如日中天的林家套上缰绳。
只是如何递交?直接呈送,显得大理寺急于介入军权斗争,锋芒太露,易引火烧身。皇帝虽然需要这把刀,但未必喜欢递刀的人显得过于“聪明”或“主动”。
沈观颐的手指在光滑的紫檀木桌面上轻轻敲击,节奏缓慢而有力。他需要一种方式,让这份证据“自然而然”、“顺理成章”地出现在皇帝面前,让皇帝觉得这是“天赐良机”而非“臣下献计”,让皇帝成为那个主动拿起刀的“执棋者”,而非被动接受信息的“裁决者”。
沈观颐终于伸出手,缓缓拿起那份随堂卷宗,却没有翻开,而是对张释秋道:“左少卿,此案涉及边军大将,非同小可。依律,凡涉三品以上武官重大案件,大理寺初审后,须得会同刑部、都察院,三司共议,方具折上奏。”
他语气平淡,仿佛只是在陈述一项寻常的规章制度。“你即刻将卷宗副本誊抄,一份送刑部,一份送都察院。言明此乃角屯堡副将林芝当堂首告,人证物证俱在,事涉通敌叛国、边军重损。请两部堂官速派得力干员,会同我寺,三司会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