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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盛世 第三十一章 大汉天军(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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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卷 盛世 第三十一章 大汉天军(二) (第2/3页)

古代所谓“弱冠之年”,也就是二十岁了,方算是成年,但到了秦朝,因为“傅籍”时间提前为十七岁,所以成年自然也就算是十七岁了,再加上百姓们生计艰难,养女养到十五岁,就想提前嫁出,而“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更是让家有儿子的家庭,迫不及待的想早早替儿子成亲,也好生育孙子。…Wap.16

    但这么一来,作为社会主要劳动生产力的男子,就早早的被家庭所束缚,在十几岁这样一个任事不懂地年龄,就开始担当了许多责任。古人说婚姻乃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现代多有诟病的,可倘若你回到古代看看就知道了。

    都是十五六岁的小屁孩子,懂得什么终身大事?不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又靠什么去?不信你看看如今十五六岁的小孩子们“自由恋爱”过家家,有几个真正成功了的?

    倘若古代人都和现代一样,二十五六,甚至二十七八平三十才结婚,结婚的男女双方自己都有了见识,估计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力量,恐怕就要小得多吧!

    不过对于大汉国百姓来说,此时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并非婚姻的全部,男女双方自己也是有一定发言权地。而且不让过早结婚了之后,大汉国地青年男子们,从志学之年开始,终于腾出了不少时间,可以去学习各种各样的技能了。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望子成龙的心思,每朝每代地父母都是一样的。眼看着儿子们不再受小家庭的束缚,或跟着家里人学习生产劳动,或出外游学,学习经文礼仪、工匠杂艺等等。十几岁的时候,正是塑造人格、决定人生性格的关键时期

    万卷书,行万里路”又正是人生经验成长的不二法门见儿子出外学个两年三年的,不管学的是什么,回来气质也变了,人也长大成熟了,哪儿有不开心的?

    于是慢慢的便有人说起大汉皇帝诏令的好处来了。

    “我说王大哥,你家那二小子,听说去了军队?如今也该回来了吧?”这天,大汉国郡中,两个屠夫正在交谈。

    “是呀,回来几天了,这不,正在家里闷头想事儿呢。”那被称为王大的笑道。

    “想事儿?王大哥,就你家那二小子,还能呆在家里闷头想事儿?”问话的大吃一惊。

    “可不是嘛,这小子原来是个猴屁股,根本坐不着,这可不,去了军队两年回来,那人整个变了一个样子!走路也端正了,说话做事儿也有模样了,这不,一回来就告诉我说:阿爹,我在军队里两年,也攒了些俸饷,我这两天想想,在街上盘一家铺子来,自己经营!这臭小子,还没成亲呢,就想跟老子分家了!看我晚上回去不敲打他!”王大哥嘴里埋怨,那心里可是乐滋滋的。

    “嘿,这军队还有这本事?小二子原来那样儿,啧啧!”

    “你看,那小子来了,罗锅兄弟,你自己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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