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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盛世 第十六章 巡狩重典(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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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卷 盛世 第十六章 巡狩重典(四) (第2/3页)

 象秦朝时期,一直到汉武帝时,都还有“发天下七科”的说法,所谓七科,就是吏有罪一,亡命二,赘婿三,贾人四,故有市籍五,父母有市籍六,大父母有市籍七。其实仔细一看就可以看出,后四种都是贾人。

    “行商坐贾”,在历史上,商和贾其实是不同的,所谓行商,就是专搞流通、批发的那些大商人们,这些商人们的社会地位其实很高。

    但“坐贾”就不同了,所谓坐贾,就是在城市坊间摆摊卖东西的小商贩们。很多时候,这些小商贩都是罪犯被“籍没入官”的家属中,发落比较轻的那些,所以政治地位一直很低。正因为如此,秦始皇帝和汉武帝征发的“七科”里,才会有这么多小商贩和小商贩的后裔们。

    不光如此,就算是在日常生活中,小商贩们和平民也不能住在一起。小商贩们被集中居住在“坊”里,而普通百姓居住的地方,则被称为“里”。

    但在刘常满眼里,这些莫名其妙的东西简直就是笑话。

    小商小贩们卖的,多半是百姓生活的必需品,现在把商贩集市和居民区完全分开,有的百姓甚至买点盐巴也得跑上几里路,这算什么事儿?

    于是在建造长安城里,刘常满特意和魏无相商量,要把坊和里建设在一起。等长安城落成,各地的诸候郡守前去观礼之时,当然就发现了这个情况。

    “城中好高髻,城外高一尺;城中好广眉,城外覆半额;城中好大袖,城外全束帛。”这是一首汉朝的民歌,可见喜欢流行、追随贵族阶层的习惯,在我国有着极为悠久的传统了。再说长安城的建设,本来就有些作为样板示范城市的意思。

    于是很快的,全国各地的城市,都开始放宽了坊和里之间的限制,允许居民区和商业区进行混合,这才有了刘常满在单父城里看到的一幕。

    刘常满还曾经颁下诏令,不管是在哪儿,只要百姓们有需要,都可以向各郡县长官申请,按期在各地举行“墟市”、“草市”,也就是民间自发的物资交流会。

    当初刘常满颁布诏令的时候,想的最多的是这样做能够很好的方便百姓。

    虽然汉法并不禁止百姓日常聚会,但经过秦代的严酷法律,百姓们的思想,已经被限制得很厉害了。

    想想吧,八十年代初,我国刚刚实行改革开放的时候,不但百姓们心里没底,就连政府官员心里,也都没底,不知道什么东西算是姓“资”,什么东西算是姓“社”呢,刘常满刚即位时民间的心态和这个时候很有些相似。

    在秦朝的时候,人们已经在“三人无故聚饮”即为犯罪的日子中过了好多年,现在突然放开政策,百姓们一时之间,根本想不到,噢,原来自发的形成一个小市场,既能方便自己,又能创造额外收入。所以刘常满当时用政策引导了一下。

    这样的政策引导显然非常成功,单父城的西门外就是一个草市,左边是牛马市,右边是卖刀具、木叉、盐巴、旧衣服等各种各样物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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