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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网络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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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网络游戏 (第2/3页)

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两名主犯被判处死刑,五名从犯分别被判处七年至二十年有期徒刑。

    在整个案件之中,孟博超只是为犯罪团伙制造提供爆炸物,他和所有被害者之间没有任何仇恨。

    孟博超精通电路,做过矿工,所以会制作和改装炸弹,外号‘炸弹人’,他所制作的,基本都是通过手机远程引爆的土制炸弹。

    案件的起因是网络游戏的兴起,很多孩子沉迷网络游戏。那时候,因为网络游戏的兴起,还有社会环境对网络游戏的不认可,都视网络游戏为洪水猛兽。加上家长、老师以及社会各界不成熟的教育方式,导致很多孩子在遭受打骂之后,出现了很多极端的行为,不乏有一些选择自残和轻生的举动。

    案件的主犯是一名家长,他的孩子在沉迷网络游戏遭受到打骂之后,选择了轻生。家长不去反思在自己的教育是否有问题,而选择了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游戏制作公司,所以他找到了曾经的矿工同事孟博超制作炸弹,对游戏制作公司进行了非人的报复行为。

    孟博超是一个炸弹狂人,热衷于制造炸弹,他追求炸弹的威力,不断升级炸弹的稳定性和引爆方式。

    所以,他并没有去管对方拿着炸弹做什么,也不管炸弹爆炸之后会造成多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他只是喜欢听炸弹爆炸之后发出的巨响,对他来说,那就是‘龙吟虎啸’,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心理满足。

    直到警方抓捕孟博超的时候,他还在家继续制造和改装炸弹,我们在他的家里搜出了多达百余件的炸弹半成品,以及大量的雷管和C4塑胶炸药原材料,还有二十多部可以用来制作炸弹引爆.装置的手机,手机基本都是诺基亚和摩托罗拉这种老旧的手机。

    因为这种手机不能联网,自然也就不会接收网络信息,而且待机时间长,电量非常稳定。”

    听章奉天老先生说完,我忽然想起来,这是爆炸的工作室,正是一个游戏的制作公司。再联想到用来填充炸弹的报纸内容,似乎都是对网络游戏的不满。

    难道这是一起模仿作案?或者有同样想法的人群继续作案?又或者当年的犯罪团伙并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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