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3章 死马当成活马医 (第2/3页)
在本市四季大酒店611房间,以每克220元的价格将海洛因卖给朱涌(同案被告人,已判刑)。
次日下午,朱涌指使何源(同案被告人,已判刑)向他人贩卖海洛因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公安人员当场从何源身上查获海洛因16.5克,从朱涌身上查获HL因2.5克,从谷茂宾馆611房间床铺下查获HL因220.6克。
随后,朱涌供述其携带的2.5克独品是从侯燕娇处买来的,但对于床铺下查获的220.6克HL因却拒不承认。
一个月后侯燕娇和贺详被抓,侯燕娇如实供述了贩独的事实,并称其将独品卖给朱涌时,称过重量是四百克。随后警方再次提审朱涌,后者不得不承认购买独品四百克的事实。
今年五月时,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将侯燕娇移送中院,并建议判处死刑。
经过审理,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侯燕娇贩卖毒品数量大,且系毒品再犯,虽然认罪态度较好,但不足以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五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之规定,以被告人侯燕娇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拿到一审判决书后,侯燕娇不服。
侯燕娇的家属从外省来到本市后,听闻方轶团队擅长刑事案件,便来到盛德律师事务所进行二审的委托。案子被谢友和分给了宋辉。
宋辉在会见被告人和阅卷后,再次见了被告人家属,说明情况后,被告人家属心里明白,现如今只能死马当成活马医,试着看了。
宋辉见被告人家属执意委托,便为被告人侯燕娇起草了上诉状,上诉理由为:
一、公安人员只查获了220.6克海洛因,且无证据证明剩余独品已经被朱涌卖出,因此认定侯燕娇贩卖海洛因400克的证据只有被告人的供述,且其供述前后矛盾,不排除诱供或刑讯逼供的可能性。故一审判决认定侯燕娇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