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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0章 追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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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10章 追诉期 (第2/3页)



    “您小舅子所实施的故意伤害行为,虽然其行为不是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且情节较为轻微,但是作为共同犯罪的参与人,既然其参与行为造成了死亡结果,就应按照致人死亡情形的故意伤害行为确定追诉期限。

    也就是说,应按照《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中所规定的法定最高刑——死刑,确定二十年的追诉期限。本案在立案时距离案发时间过去不到二十年,所以未过追诉期限,因此,应对您小舅子追究刑事责任。”杜庸接着解释道。

    “可是我小舅子也还没被判刑呢,怎么能确定就一定适用死刑呢?刚才您也说了,我小舅子的情节较为轻微,又不是主犯,不应该被判死刑吧。”曲洪国一脸的疑惑,怎么死刑都出来了,太吓人了。

    “这个我得给您解释下,我说的是法定最高刑,而不是宣判刑。”杜庸认真道。

    “什么意思?这有什么区别吗?”曲洪国仍然处于懵逼状态。

    “法定刑和宣告刑是有区别的。

    法定刑是根据犯罪性质、危害后果、情节等按照《刑法》的规定确定的刑罚。而宣告刑是行为人在接受审判后,人民法院根据其犯罪性质,综合各种从重或者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以法定刑为基准而判定的刑罚。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是根据犯罪行为对应的法定最高刑确定的,而不是根据犯罪行为对应的宣告刑确定的。

    这是因为在对行为人追诉前,不可能确切知道对其应适用的宣告刑,故只能根据其行为的一般情形确定法定最高刑,再根据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杜庸说道。

    “哦,我大概明白您的意思了。也就是说,有没有过追诉期要看《刑法》中对应的相关规定的最高刑是多少年,这个法定刑只是根据案子的情况预估的刑期,跟最后法院判决的刑期没有关系。

    我小舅子的故意伤害因为造成了被告人死亡,所以对应的刑期最高刑是死刑,而死刑对应的追诉期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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