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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 御风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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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八章 御风者说 (第2/3页)

练战马在骑士的操控下急停、急转,组织合适的队型,让战马熟悉骑士所发出的指令,做出合适的动作,以免战马上了战场不至于因不听指挥而乱成一团。这项训练的核心就是人马一体。

    持久耐力训练就是,当战马熟骑兵地指令之后,开始以作战为目的进行体能训练。

    训练完毕之后。战马才算正式服役,服役期为十年。十年之后,战马因为体能衰退,这才被淘汰下来做种马或挽马使用。

    这三百匹战马被就是从金人手缴获得,早就被训练好了。而且,体能状态正处于颠峰。不需要进行特别的训练。

    因此。杨华心思主要是放在如何训练骑手上面。

    在经过一段时间地队列训练之后,新兵们都形成了基本的组织观念,也培养出严格的军事纪律之后,就开始上马。

    上马前的第一件事情是学习如何给战马装鞍。

    这事说起来简单,其实要掌握好其的关键却需要一些门道。特别是为战马系腹带。

    腹带是用来固定高桥马鞍用的,系不好,人和马都不会舒服。若紧了,勒得马难受。这大家伙就会不老实起来。马地智慧在大牲口算是很高地,一旦这样。他就会不停乱蹦乱跳,想办法将马上的人弄下来。

    但若系得松了,问题更严重。腹带一松。跑上一段,鞍就会在颠簸慢慢下滑。马背上地骑士固然要被摔下来,鞍也会垂到马肚下。

    于是,感觉非常不舒服的战马就会不停乱踢,直到将鞍踢得粉碎为止。如果那样,不但一具价值不菲的鞍要报废,而且,战马还有蹄伤自己肚的危险。

    因此,控制好这个系腹带的力度非常重要。

    骑兵们也是摸索了很久才掌握好这个度。因为腹带系得舒不舒服战马自己知道。一旦人和马达成默契,到合适的时候马自己会给骑兵以指示地。只要你细心观察,就能发现。

    学会装鞍之后就可以上马了。

    刚开始的时候,战马因为脾气暴躁,很有几个士兵被踢下阴,苍白着脸在地上打滚。

    渐渐地,人和马都培养出感情了。加上这些战马又都是女真人训好了的。只要提起勇气爬上去,到也不存在什么问题。

    先是骑着马慢满走,然后是小跑。最后是提速狂奔,循序渐进,倒也急不来。

    这个时候,杨华无比怀念阵亡地那五十个合格的骑兵,若他们都在,这支完全由新兵组成的部队也好带了。

    在这个时代,骑兵主要分来轻、重骑两种。

    重骑兵这种东西杨华想都没想过,首先是他的战马实在太少,弄三百骑重骑兵出来。拉上战场也形不成那种排山倒海的威势。而以龙卫军的经济实力。也养不起这种贵族兵种。

    他这支骑兵一旦练成,日后更多的是担任侦察、骚扰、突袭和追击的任务。追求的是机动和灵活。

    因此,轻骑兵是他目前地最佳选择。

    既然是轻骑兵,装备自然同重骑兵不同。第一,太重的铠甲根本不能穿;其次,武器也要以远程打击和轻便为主。

    铠甲好弄,万千的大儿就是前兴国坊的铁甲作大匠。听杨华说起这事,回答说,“其实,轻骑兵的盔甲直接穿胸甲就可以了。至于护膝,护轴这些不必要的东西都可以去掉。不过,一时间要造这么多铠甲出来,时间上有些紧。又要做模具,又要做皮带,很费事。我手头人手也不够。”

    杨华说:“人手问题好处理,我们刚安置了这么多流民,你自己去挑,要多少我给你多少。”现在的林虑县人口接近三万,但绝大多数都是龙卫军的家属。现在正值青黄不接之时,地里的庄稼都还没收获。可以说,这三万人都指望着龙卫军士兵地军饷活着。在这里,杨华就是他们的天,说一不二。再说了,如果能进万千的制造坊,也多了一分收入。他们高兴还来不及,哪里还有推脱的道理。到时候,要想进制造坊,只怕还得凭关系托门了。

    “至于费时,我看你们的思路就有问题。”杨华提醒万家三父说:“一人制一具盔甲。又是做皮带,又是上大锤,太费时间。而且,制出的东西因为人的手艺高低质量差别极大。不如这样,你工艺分解成几道工序,每人负责一项。看火的就只管看火。轮锤的只负责轮锤。推而广之,其他东西也可以这么做。比如皮带,硝皮地、做扣地,上漆的,也可以包干到人头嘛!”

    “这法好!”万家三父同时赞叹,“早知道就这么做了,以前教徒弟做铠甲。一个学徒要花两三年功夫才能出师。现在只教一项,一个月就能变成熟手。”

    杨华暗笑,心道:开玩笑。这可是现代工业地流水线作业,自然是非常好用。观念决定成败,后人诚不欺我。

    骑兵的盔甲定制之后。就要为他们设计兵器了。

    女真骑兵最常用的武器是铁矛和狼牙棒。

    但这两种武器重量太大,对士兵地身体和武艺要求极高。比如狼牙棒,使得不好还有钩到自己身上的危险。至于铁矛,杨华更不指望了,那是用来冲阵用的。三百骑兵冲阵,依那群新兵的武艺,高速冲锋一枪戳出去,估计就在没机会戳第二枪。

    再说,杨华将来的目标是能够源源不断地将大量廉价的士兵流水线一样送上战场去。再说。现在练精兵,国内小气候和国际大气候,也让他没办法静下心来带着部队躲在山里慢满雕琢。

    那么,最廉价的骑兵是什么呢。答案是:马刀骑兵。

    听说要为骑兵配置马刀,万千连连摆头,说在没办法制三百把横刀,没材料也没合格的工匠杨华笑道:“谁叫你做那么好的兵器,能够用就是了。”

    万千摇头:“大人,战场上骑兵劈砍。力量太大,若兵器质量不佳,容易折地。”

    “谁说要硬砍,老万你这就不知道了,在战场上,提着刀硬砍,又借着马力,人的手腕哪承受得住。简单的法是削。”杨华忙解释了半天,然后说:“只要刀口锋利就够了。反正也费不了多少好钢。对了。刀身也要改一下,改成弧形地。以利于劈削。”

    见万千不解,杨华根据后世的记忆在纸上画下一把西洋马刀的式样。这把刀并不宽,只有两指宽,但考虑到现在自己手头没什么精钢,特意加厚了刀背。同宋朝的雁翎刀不同,这把马刀在刃面加了一个弯曲。这个曲度可以使马刀在接触敌人铠甲的一刹那消解那股强大的冲击力,并让敌人的身体沿着刀口滑动,在兵器不被震飞的同时切开敌人的**。

    而直刃地刀要想达到这个效果需要更大的力量,不是普通士兵所能做到的。

    一听杨华说出其的道理,万千三父立即明白过来,同时赞叹,说这个兵器好使。

    一直以来,因为北宋军队以步兵为主,因次,弯刃刀还没在历史舞台上出现过。这算是杨华这个穿越者将这东西第一次带到古代来吧。

    不过,万千对杨华在刀把处加了个护拳和指挂感觉很不理解,说这东西华而不实,还费铁,不如不要。

    杨华笑道:“应该是防备马刀脱手吧,你也不用多想,照样做就是了。”其实,他也弄不太明白这东西干什么用,存在即为合理,照做总归是没错的。

    谈好这事之后,杨华正要离开,突然想起一件事情,他停下来,开玩笑地对万千说:“老万,我送你的两个儿媳妇如何?”

    万千愤怒地说:“那两个娘除了长得白些,腰细些,根本就没什么用处。简直就是好吃懒做的大小姐。偏我家那两个小畜生爱得像个宝贝。依我说,下次将军若再赏下女人来,挑些腰粗能干活的来才好。“

    听父说到着,万千的两个儿神情尴尬。

    杨华大笑:“人家本身就是大小姐,你自己没眼光,怪不得你儿们。老万,你和两个儿好歹也是我龙卫军地军官,别一天到晚只知道干活,我给你们的军饷也不少,适当时候享受下也好。

    万千笑道:“托将军的福,我现在的日过得好着呢。不过,每天只有有酒有肉就够了。至于女人嘛,能生孩就好。”一想到家里两个只知道弹琴唱曲的儿媳妇,老万怒火烧:“那两个娘将来生下孩,估计也没个好身坯。打铁是不可能的了,我万家的手艺要失传了。”

    杨华愕然,安慰道:“这做工匠。还得脑好使,会琢磨。否则光有一把力气也不成。比如你老万,现在力气也没年轻人大。其他人不一样喊你师傅。”

    万千这才释怀:“却也是这个道理。”

    在杨华地首肯下,万千又招了两百工匠。也不需要特别教授手艺,一人管一项,这下兵器制造的速度就提了起来。

    很快,三百套胸甲和三百把马刀就送到骑兵手里。

    一看到那把马刀,杨华就有些爱不释手。

    此刀长三尺,宽二指。有一条长长血槽,是一个漂亮地弧形。提到手里轻巧无比,虽然材质上比不上横刀。可看起来还是寒光闪闪。

    为了试刀,杨华特意让人抱来一卷席,用水泡透了,裹成一结实地一卷。骑在马上,轻巧地一刀削过去,居然瞬间将那卷席拉成两段。

    他吃了一惊,问万千:“这刀你是怎么做的,怎么这么锋利?我记得你手头可没有精钢。”

    万千得意地回答,说:“只要人手够。再差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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