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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孙重山日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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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七章 孙重山日记之一 (第1/3页)

    我叫孙狗屎,今年十四岁。

    我现在是龙卫军游奕骑的一个普通士兵。在此之前我好好在村里给地主放羊,地主林大老爷本是我家一个八杆打不着的什么叔叔。不过,这不重要,老人说过,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就算林大老爷是我亲叔叔又能怎么样,他还是当他的老爷,我还是做我的放羊娃。

    我已经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替他放羊了,只记得,经我手养大的山羊一只接一只长大,变老,然后变成一张张羊皮,被送到隆德城换成铜钱。然后,铜钱又变成羔,然后羔变成大羊。

    事情就这么简单,反正林大财主手头的铜钱越来越多,羊也越来越多。而我的个也越来越高,直到能够到财主家那头大骡脑门上的瘌痢。

    日过得平静,在没走出村以前,我认为所有人都过的是这样的日。放羊,种地,种地,放羊。每天在山坡地头把自己折腾到半死,然后**睡觉。

    而世界上也只有两种人:财主、放羊娃。

    要说理想嘛,我也不是没想过。我曾经琢磨过,如果有一天我有一头母羊就好了,一年下一只羔,十年下来那将是多少。只要给我一头母羊,在给我十年,我就会变成孙大财主那样的人了。每顿都有白面馒头吃,每天都穿着厚厚的羊皮袄。

    不,如果真有那天,我要两件重着穿。

    老实说,林财主对我还算不错,他曾经笑嘻嘻地对我:“狗屎啊,过两年,等你再长大些,我就招你做我上门女婿,天天给你白面馒头吃。”

    上门女婿……好象还是不错啊,林财主家的女儿今年八岁。长得方面大耳,像个白面馒头,看了就叫人喜欢。

    如果真有那天,那我不也变成财主了。

    好就再等几年。

    可是。一切都被那头狼给毁了。

    那天。我刚替未来地泰山大人担了四桶水。又在地里割了些草。累得厉害。在放羊地时候。竟睡了过去。

    等我被羊群地惨叫惊醒地时候。一切都晚了。那头怀了羔地母羊已经倒在血泊之。一头高大地青背公狼正咬在她地喉咙上。

    老人说过:放羊娃赔不起羊。

    这话不对。像我这样地放羊娃两一张羊皮都陪不出来。更别说是一头怀了羔地母羊了。

    我当时就在想,我的人生完了。羊死了,我也就当不成林大财主家的女婿,当不成他的女婿我也就当不成财主了。

    最大的可能是被他吊到村口那颗柿树揍个半死。

    老实说。那天我完全懵了,就那么漫无目地地在山上走着。按照杨将军说的那样,简直就是一具“行尸走肉”。

    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直到我饿得实在受不了,这才发现自己走到了林虑县。

    一个尖嗓门的小个军爷站在一张桌上扯着喉咙喊;“招骑兵了,不限个头,只要你能拉开这张弓。”他手挥舞着一张大弓,喊得满脸都是热汗。

    我当时正饿得头昏眼花,根本没在意他在说什么。我的目光完全被他桌上那块炊饼吸引过去了,那时也不知道了什么邪,就那么直直地走过去:“军爷,能不能给口吃的。”话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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