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节 印第安之王(二) (第2/3页)
惨案就时有发生了。
我们谴责上位者的不人道和忘恩负义,可是又有谁能体会到上位者地惊惧之心?军人了,雷厉风行,东西也都晾干,很快就打包背上准备出发了。
可是足足等了三个小时,都走不动,天已经快黑了,于是当天无法行动了,又解开包裹,重设帐篷。
有人来请甘宁与王越去,就跟着去,那是族长的帐篷,里面铺了一些造型古朴的地毯,颇为精美,老头、男童和少女三个人正在等他们。
老头身上裹着毯子,甘宁和王越敏锐地看出了他的疲惫。
男童很乖巧地用不太流利地华语和他们打招呼,少女则再度把脸掉转以避开甘宁的灼热目光。经过一翻比划交流,清楚了他们是爷孙三人,男童和少女是两姐弟,而他们的父母,甘宁猜大概是战死地吧。
他猜得没错。
其实,印第安人的生活并不是那么美好,部族之间的战争频繁而残酷,胜者为王,败者当奴隶是最好的结局,很多时侯被杀了祭神,举族被屠。
那时物资缺乏,生产力低下,养不起许多人。
美洲印第安人的起源很有可能是在公元二万多年前,亚洲的土著越过了冰封的白令海峡,进入到美洲成为印第安人,并带去了一部分的马,或者是人带地,或者是野生地马群,然后有可能再被印第安人所驯服,所以北美洲是有马的。
随着部族地向南前进,森林、山脉和河流使人能够爬得上去,越得过去,但马匹却不行,因此在南美洲没有马。
北美印第安人部族并不和睦,没有形成统一的国家,在阿拉斯加地区,特别是东南部,那儿森林茂密、鱼群丰富、食物充沛,因此印第安人多族在此栖身繁衍,以图腾柱、庆典服饰与精致地毯著称。
收留甘宁和王越的部族,爷孙三人分别叫做基什尔,男童是伊曼纽,他的姐姐是伊曼琳。
这个部族挺惨的的,他们原本呆在阿拉斯加的东南部,实力强大,部族的人口还是很多的,不幸在部族战争中,被几个部族联合起来击败,几年争斗下来是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流浪到荒凉的西南部地区。
老基什尔其实很争气了,生了六个儿子。都是强壮的勇士,然而看着他们一个个地走向了地狱,为部族而献身。
家里就留下老的老,少的少。老基什尔身体并不好,却强撑着出掌部族领导,他地孙女伊曼琳,虽然是个女流之辈,也得抛头露面来帮衬爷爷。至于男童伊曼纽,年纪太小。虽然很聪明,老基什尔想的是为他多争取一些时间,使他长大,否则早早上了战场。那么这一根独苗就不见得保不保得住!
老基什尔请甘宁与王越来,是为托孤。
他见多识广,起初孙女儿救回这二条奄奄一息的虫。他先是不当一回事,只是今天重见虫,才惊讶地发现他们是大虫!
何等的体魄!虽然仍有些衰弱却如大海深处地力量,潜而不见却不容小觑。
何等的自信!来源于他们背后那世界上最强大的军事力量,那力量是所有帝人的信念寄托:永远在他们的身边,永远不会背弃他们,永远不会令他们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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