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九十一 初战 (第3/3页)
,好似现在马匹的冲击节奏。
四面合围的骑兵各自派出一千五百人,向匈奴人冲杀而去。余下的四千人稳守阵脚。
“杀!”雷枫的马刀好似出鞘的惊雷,把一个匈奴人连人带马砍成两半。好钢为什么要用在刀刃上,就是为了砍人时更加锋利。
匈奴人见雷枫冲到自己身前,连忙挥刀抵挡。雷枫双脚踩蹬,一手持缰,刀划长虹:“给我死开!”一刀砍断匈奴的马刀,顺道砍开匈奴的头颅。
匈奴人也杀出几分火气,终归是经过一番奔跑,体力有所不济。反抗几下后发觉自己腿软脚软,后力不济。
千夫长早就留意对方头领,见雷枫如入无人之境,一时周围人奈何他不得,便弯弓搭箭,射出自己最后一支狼牙箭。
雷枫感觉一股巨力钻向自己胸堂,低头一看,索甲中卡一支羽箭。挥刀砍掉箭竿,抬头看到远方正冲自己亮刀的千夫长。雷枫一拉马缰,向千夫长冲去。
索甲并非坚不可摧,只要六石强弓,搭上钢头硬箭,便能破开索甲。可惜这样的勇士不能量产。
“杀!”两声爆哮同时而起,但却是两种不同的语言。
千夫长非常精明,挥刀砍向雷枫的大腿。索甲通体连身,也就这个地方最为薄弱。雷枫自然不会傻等他砍,挥刀砍向千夫长的马刀。一声爆响,千夫长的马刀被砍成两断,雷枫战刀去势不减,硬生生把千夫长腰斩。
六千武装到牙齿的骑兵肆意屠杀反抗甚微的匈奴,如同四只苍龙,在敌阵众呼啸盘旋,洞穿敌阵后,在对面摆开阵势,稍稍的喘息一番。
雷枫身上被血液所溅,周身上下血红,如同地狱爬出来的魔鬼。此刻雷枫觉得自己比匈奴还匈奴,杀戮的心愈发的炽热。
大婚与草原上的生活让雷枫明白,软弱只能被欺负,若是不想被欺负就要让自己冷硬起来。同样的道理,身旁的骑士多来自奴隶,他们不知冷硬为何物。这就好比自己率领了一群温顺的绵羊,若是自己再不做出些表率,恐怕这些绵羊永远都不能变成饿狼。
经过一番的冲杀,雷枫很是欣慰,从这些人眼中,他看到了自己期许已久的噬血。成大事不拘小节。就让这些溃败的匈奴人成为自己上位的踏脚石吧!
雷枫驱马向前,高举马刀:“降者免死。”血液把马刀染红,雷枫周身都笼罩在血液之中,周围的骑士同样的被血液浸泡。但却似开窍的利剑一般,锋芒四射,齐声大吼:“降者免死。”
匈奴人丢下兵器,跪在地上高举双手。他们的心寒了,败的稀里糊涂。也许他们不明白天上的眼睛,汉人的心思,要比十万大军还厉害。